當然是雞湯啊,平日工作要有這樣毅力,早就功成名就。
回首可以細數女友的委屈容忍,美好到想挽回,但改變自己多麼痛苦
那種默默努力讓人產生幸福錯覺的聖母女友,會提分手時,早就不知道委婉提醒過幾次了,
分手不過是引爆點罷了。
有些時候僅僅是不適合,委委屈屈的改變自己,又能撐多久呢?
挽回過頭不過是以愛為名的騷擾,即使未同居也可以申請保護令,並且6/1跟蹤騷擾法實施
,各位想挽回也請小心過頭前科+1
※ 引述 《ss61512tw (台中彭于晏)》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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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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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前面有個苦主說女友對自己沒感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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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眾男性就想到了自己的集體共同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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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冷暴力被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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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仍改變不了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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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的會整理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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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不了的會搜尋到這篇挽回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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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我也看了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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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覺得自己要走上這條修羅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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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把我最愛的女人追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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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果幾年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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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看到推文底下有人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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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我自己早已忘記當初要挽回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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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懂了沒有誰非誰不可這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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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如此我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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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大家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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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挽回二三事是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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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是只是雞湯幹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