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看你心情啊
說到底人家來台灣嫁給你
就沒啥經濟能力
看起來現在也沒辦法自給自足
基本上你不給錢
你老婆如果不離婚回娘家
大概就餓死了
所以其實你就拿捏著他的命脈
這時候你叫她做啥其實她也沒啥討價還價的權力
就算你要她付你去美國的機票
她就算不爽
只要她還想要維持這段婚姻
她就必須吞下去
所以其實根本就沒啥好吵的
你現在就是大爺
你要全包她的開銷也好
要她支付部分的開銷也好
甚至要她出去打工來養你也好
她根本一點抵抗能力都沒有
所以也不用啥意見
全憑你開心就好
現在的狀況
你一定能把對方吃死死的
上來問根本多此一舉
如果真的要建議
本56是建議你應該要你老婆付你去美國的機票
順便全包你的開銷與費用
這樣可能比較厲害一點
※ 引述《s02010201 (內斂羊肉)》之銘言:
: 大家好
: 事情是這樣的
: 老婆是外籍目前沒上班
: 目前家裡所有開銷我全包
: 每個月另外給她26000
: 但這些錢她需要付家鄉的一些費用大概12000左右
: 所以每個月還有剩餘大概14000
: 現在的問題點是下個月要去美國出差
: 她也會一起去 剛好之前也抽到一張免費機票
: 所以只要付機場稅就好
: 於是我跟她說這次旅遊你只要付自己兩地機場稅+環球影城門票 其他全部我來
: 於是我們就吵架了
: 麻煩各位大大們給點意見
: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