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離過婚有小孩的女人

作者: gloriatin (辣手蘿莉)   2023-11-22 16:18:52
※ 引述 《oldfax (歐爸)》 之銘言:
:  
: 最近認識一個離過婚有小孩的女生
: 她跟前夫各自都有分配到小孩
:  
: 她前夫分到的小孩,他常擺爛小孩都給媽媽照顧,有一些前夫對小孩沒有做到或是不想做
: 的地方
:  
: 女生都會盡量去彌補前夫沒做到的地方
: (課業、眼睛牙齒、衣服褲子鞋子之類的),跟前夫講了也沒用,他就是不做
:  
: 補足小孩需要的地方要花錢,前夫也不付(前夫家境甚好),之後會不會看女生都會做,
: 男方乾脆擺更爛全部交給女方做也是不無可能
:  
: 我跟這女生彼此都有好感想進一步交往,但是看到她不僅要照顧自己分到的小孩,還要費
: 心前夫那邊的小孩,感覺往後如果真的在一起會衍生出一些問題,請問我該跟這女生繼續
: 走下去嗎?謝謝
:  
:  
:  
首先,台灣的法律和法官在離婚時,
小孩監護權是『優先』給女方,
所以一人分一個的狀況,
要嘛就是男方條件開的夠好買下一個
要嘛就是女方其實沒那麼重視小孩
最慘的是男方背景夠力,女方不得不放棄一個
比慘還慘的狀況…就是他們都用小孩當作聯繫彼此的樞紐
看你描述『她告訴你』的情形來看
大概是124都有沾到邊,
這樣的話你就要想想,哪天他們親子日一家團聚時
兩個小孩被阿公阿嬤帶去嗨
剩下兩個人嗨不嗨的起來?
再來她有表明資源會給男方的小孩,
就表示她會常常跑男方,這時你要嘛幫忙帶小孩
要嘛放他們一家團聚…
同時人總有個3災5難,
當超出她預想的負擔時你真的忍心守住底線?
就算這些都平安逃過,
你和她感情持續升溫,
這時男方孩子找媽媽哭訴說:妳為什麼要叔叔不要我…
你又該如何自處?
真的很天菜對你的口味,
同居可以,但請守好你的財產和底線,
無論做任何決定之前,
請徹底讓自己進入聖人狀態再理性思考
結婚?
請她先做到和對面斷清關係,簽好婚前協議再考慮吧
和過往切乾淨不是殘忍絕情,而是對你負責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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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10幾年前,差不多40歲左右
我的朋友們迎來一大波離婚潮
大約是結婚10~15年
然後好幾個前夫問前妻
『當初不是說別再和那個渣男連絡?怎麼一離婚就找他…』
我的朋友們回說『其實私下一直有聯絡啦,哪有可能斷的乾淨』
『朋友們吃吃飯、聊聊天、喝喝茶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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