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rtumo (leela)》之銘言:
: 我好痛苦,想分手去找一個能跟我一起達成小夢想並樂在其中的男人。
: 既然男友沒興趣、不主動,我也不想改變他了,反正改變也不會是真心的。
: 還是各位可以跟我講,他其實根本沒這麼愛我?
: → pillooow : 當初為什麼會在一起啊? 07/05 10:40
: 第一次交男友,而且是我的菜
: 推 levs : 應該還是有優點吧 例如長得帥或不會花心 07/05 11:34
: 是的但我發現不花心不劈腿,不代表對方非常愛你
抱歉,真的不是我想戰男女,但難道只有我覺得很莫名嗎?
啊今天性別對調不就是:女友很正但都不給碰,就這樣啊...
不能接受就分手,有什麼好說?為什麼還要扯對方愛不愛?
不適合就分手這麼簡單,扯什麼他不夠愛是有多怕當壞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