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hallcom 違規

作者: 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   2014-01-18 02:35:51
被檢舉人:hallcom
所犯板規:
九、不得以任何挑釁、侮辱、針對性發言對待板友。(以發言語氣、用辭、文意判斷)
所有隱藏字眼(如:他○的),暗示性用詞(如:"某人"真是有病),多次酸語,惡意等……
是皆應避免,至於是挑釁還是辯論,由板主認定。
判斷依據為使用次數、是否刻意針對、是否涉及辯論內容、雙方回應態度、情況輕重等。
或警告或水桶,板主依情況而決定。
十三、無故引戰
若對方沒與你交流、沒與你說話或辯論,
你主動去抵毀、明酸暗酸等任何有關人身傷害的言論。
視為尋仇鬧事,重判!(因為人家都沒跟你說話,你不應主動跑去罵他挑釁他。)
但辯論當中、辯駁當中的言語傷害等有關人身不利的言論,
視為辯戰中的情緒失控發言不當,判決較主動鬧事標準為輕。
十四、糾紛處理:
 1. 涉及人身如酸文、攻擊、挑釁等惟當事人可檢舉,但板主有代檢舉權。
 2. 某些不友善行為經版主適時制止則應停止,仍繼續無視進行,則視同挑釁違規。
 3. 遇有糾紛的文章,版主可以先鎖文處理,讓雙方冷靜,之後再考慮解鎖。
文章代碼:#1IokXZlU
違規證據:
→ hallcom:你自己也有在護生,深知障礙他人的因果,你既然知道又作, 01/15 00:44
→ hallcom:那因果就自行負責。 01/15 00:45
解釋:
本人並沒有去障礙任何人放生或是護生
但對於違法宣傳觸犯國法理當處理
這邊hallcom使用障礙字眼已經是汙衊攻擊
並且以因果自行負責來恐嚇
請版主處理之
被檢舉人:hallcom
所犯板規:
三、人身攻擊
說明:判斷依據為「非針對板友言論,反而針對板友之人身」做出攻擊。
若互相批評的內容僅限於對方所發出的言論,不涉及人身,則是容許。
  衝著他人文章直接回文開罵,雖無指名道姓,但以回上一個人文章為主處理。
九、不得以任何挑釁、侮辱、針對性發言對待板友。(以發言語氣、用辭、文意判斷)
所有隱藏字眼(如:他○的),暗示性用詞(如:"某人"真是有病),多次酸語,惡意等……
是皆應避免,至於是挑釁還是辯論,由板主認定。
判斷依據為使用次數、是否刻意針對、是否涉及辯論內容、雙方回應態度、情況輕重等。
或警告或水桶,板主依情況而決定。
十三、無故引戰
若對方沒與你交流、沒與你說話或辯論,
你主動去抵毀、明酸暗酸等任何有關人身傷害的言論。
視為尋仇鬧事,重判!(因為人家都沒跟你說話,你不應主動跑去罵他挑釁他。)
但辯論當中、辯駁當中的言語傷害等有關人身不利的言論,
視為辯戰中的情緒失控發言不當,判決較主動鬧事標準為輕。
十四、糾紛處理:
 1. 涉及人身如酸文、攻擊、挑釁等惟當事人可檢舉,但板主有代檢舉權。
 2. 某些不友善行為經版主適時制止則應停止,仍繼續無視進行,則視同挑釁違規。
 3. 遇有糾紛的文章,版主可以先鎖文處理,讓雙方冷靜,之後再考慮解鎖。
文章代碼:#1IokXZlU
違規證據:
→ hallcom:因果沒有很難,你現在怎麼障礙別人被救,自己以後也被障礙 01/15 00:47
→ hallcom:煙供給非人食物的法會你障礙,以後非人就找你算帳報復你, 01/15 00:47
→ hallcom:你就看你現在做了什麼,以後就回到你自己的身上,絲毫不差 01/15 00:48
解釋:
對於非法團體以及非法的募款本來就不合台灣地區法律
如是私下募款或是只是法會無問題
但是夾帶非法放生募款
今天我是基於保護hallcom立場,避免他牽涉法律問題日後出狀況
現在確被用這樣言詞攻擊
請版主處理
水桶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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