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菩提道次第廣論》止觀資糧(2)─正知而行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4-05-28 05:04:58
《菩提道次第廣論》:道前基礎〈修習軌理〉 pg47L11~pg49L8
丙二、總略宣說修持軌理
丁一、正明修法
戊一、正修時應如何 己一、…… 己二、…… 己三、……
戊二、未修中間應如何
───────────────────────────────────────
  【正知而行】者有二:何為所行事,於彼行正知。
初中有二(何為所行事):謂五行動業及五受用業。
其中初五(五行動業)之身事業者,謂若往赴所餘聚落餘寺院等,若從彼還;眼事業
者,一若略睹,謂無意為先,見種種境。二若詳瞻,謂動意為先,而有所見;一切支節業
者,謂諸支節,若屈若伸;衣缽業者,謂若受用,及其受持三衣及缽;乞食業者,謂飲食
等。
寺內五種受用業中:身事業者,若行謂往經行處,或往同法者所,或為法故行經於道
;若住謂住行處,同法親教,軌範尊重,似尊等前;若坐謂於床等上結跏趺坐。語事業者
:謂若請受,曾所未受,十二分教,分別了解。諸已受者,或自誦讀,或為他說,或為引
發正精進故,與他議論所有言說。意事業者,謂諸默然,若於中夜而正眠臥,若赴靜處,
思所聞義,若以九心修三摩地【九住心﹕內住、續住、安住、近住、調伏、寂靜、極寂靜
、專住一境、等持】,若正勤修毘缽舍那,或於熱季極疲倦時,於非時中起睡眠欲,略為
消遣。晝夜二業者,謂於永日及初後夜,不應睡眠,此亦顯示身語二業;言睡眠者,顯示
唯是夜間之業及是意業。
  於此十事正知行者,謂隨發起若行動業,或受用業,即於此業先應住念,不放逸行。
由彼二種(安住正念、不放逸)所攝持故,應以何相而正觀察,如何方便而正觀察,即以
是相,如是方便觀察正知。
此中復有四種行相,初謂於其身事業等十種依處,應以何相如何觀察,即於是處以是
行相,如是觀察,譬如於其往返事業,如律所說,往返行儀,正了知已,即於其時正知現
前,行如是事。二謂於其何種方所,應以何相如何觀察,即於是方,以是行相如是觀察,
譬如行時,應先了知沽酒等處,五非應行,除此所餘是可行處,於彼彼時,安住正知。三
謂於其何等時分,應以何相如何觀察,即於是時,以如是相如是觀察,譬如午前可赴聚落
,午後不可,既了知已,即如是行,爾時亦應安住正知。四於所有此諸事業,應以何相如
何觀察,即應於其爾所事業,以如是相,如是觀察,譬如宣說行時【舉止行動威儀】應當
極善防護而入他家,所有此等行走學處,悉當憶念。
總之所有若晝若夜一切現行,悉應憶念,了知其中,應不應行,於進止時,一切皆應
安住正知,謂我現前正行如是,若進若止。若如是行,則現法中不為罪染,沒後亦不墮諸
惡趣,諸道證德未獲得者,即住能得正因資糧。
此與密護根門二者,如聖無著引經解釋而正錄取。若能勵力修此二事,則能增長一切
善行,非餘能等。特能清淨尸羅及能速引止觀所攝無分別心勝三摩地,故應勤學。
───────────────────────────────────────
■ 解說──
【正知而行】者有二:
一、何為所行事:那些事是正知所行之事。
二、於彼行正知:對彼所行之事行正知。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