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你引用的經文說當瞋恨生起的時候可以修捨心觀。但是捨心觀的修習基礎是第三色界禪那。一個證三禪的人,雖然說瞋心未必已經藉由聖道斷根,但他已經達到三禪的定力 早就已經足夠壓制瞋心不令其生起了。對尚未達到三禪的人來說 要修中捨心的方式正好是第五項 思惟眾生的業是自己的財產(kamma sakka) 所以可以肯定的是第三點所談的捨心觀就是那個需有三禪基礎的捨心觀,而非培養中捨心的kamma sakka更正:kamma saka這邊一樣引用帕奧禪師的開示:
http://www.fjdh.cn/fjask/2010/01/08563697290.html我的問題在於:為何已經透過其它業處達到三禪的人,會在心中生起瞋恨時需要修捨心觀來克服呢?他不管是修梵住或安般或遍處,既已有三禪定力,只要以原來的業處入禪那不是一樣可以降伏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