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bibolu請再進來 CassSunstein請進~

作者: yaqqq (^^)   2018-11-11 22:12:07
被檢舉人:bibolu
所犯板規:紅區四
文章代碼:#1RvtNp_N (Buddha)
違規證據:
噓 bibolu: 北七 ? 11/11 11:33
作者: rabbit1974 (三杯兔)   2018-11-12 12:12:00
為何把自己發的那篇刪掉呢?後續會引發什麼效應我不是早告訴你了嗎?
作者: yogi (Yogi)   2018-11-12 14:38:00
就板主自己發文引戰釣魚啊 然後還真的有魚傻傻上鉤 一個當機 一個多逃 www
作者: rabbit1974 (三杯兔)   2018-11-12 15:07:00
yaqqq,yogi說的是真的嗎?老實說,你有沒有用手段與權利來剷除異己?還有bibo出現的時間點也很可疑。
作者: yogi (Yogi)   2018-11-12 16:18:00
板主自刪那篇,不知道有沒有人有留備份吼。那篇裡面的措辭如果是CS寫的只怕早就被水桶了。結果那篇釣出C大魚,板主也就對大魚開鍘,魚餌自刪,板主的身分這樣做真的很失格調啦。要戰就光明正大一點堂堂正正交鋒,不要搞這種手段。另外,關於板主的治板風格與處理事務的批判本來就屬於版務討論。這樣也有犯版規嗎?這標準會不會太扯?這樣跟韓導喊禁止政治訴求遊行有什麼兩樣?
作者: FarkU (Bipolar Disorder)   2018-11-12 16:58:00
人家親近善士維護正法你敢嘴?
作者: VElysian (くるみ)   2018-11-12 17:08:00
好像可以找小組長把文章備份出來?
作者: stockeye (stockeye)   2018-11-12 18:09:00
文章即使刪除,在一定期間內都可調閱,板主以上的有權限可以看到刪除文章,以及每一次修改紀錄,就算你改上百次,然後刪除,每一次修改都還能調閱,紀錄會保持很長一段時間。如果真的有異議,個人建議應該跟小組長反應,也不需要暗諷的去指責誰如何,yaqqq立場與其他人不同,交由小組長判斷比較公正客觀,對兩邊來說都比較公平。
作者: hawls (以和為貴)   2018-11-12 18:14:00
末學來佛法板時日不長,許多事情並不了解,不過關於CassSunstein大德所為之事,是否適用於板規四,是有所些疑惑。像是「事情做一半後續根本沒有做完」這樣確實是食言,那麼,姑且以CassSunstein大德所言:依小組長「固有職權」「暫開」一個「各宗教人士暢所欲言版」。這件事是否會費時久到一個月仍未完成,應該並不是不能質疑。再者,假使真的要費時如此久,那麼有對外說明情況嗎?如果沒有,那麼是屬正常情形嗎?簡言之,末學認為,在判決時應該要給予明確的理由及解釋。為何被判?做了什麼事情?那件事情如何符合到某條板規?另外是,yaqqq大德板主請CassSunstein大德自行詢問小組長,末學對此感到不解:似乎是說,CassSunstein大德的言論是否真的不合理的攻擊到小組長,yaqqq大德板主也並不是完全確定這件事。但是對於CassSunstein大德的判決已經先於這件事而執行了。
作者: VElysian (くるみ)   2018-11-13 00:10:00
若小組長沒意見的話可以解除水桶。<=我覺得應該先詢問小組長意見再做判決較為恰當,先斬後奏,萬一小組長覺得應該解除水桶怎麼辦?
作者: yogi (Yogi)   2018-11-13 08:13:00
又來這套不 不理嗎?球員兼裁判,釣完魚再來個沒人檢舉就不告不理。球員兼裁判,板規制訂也是你、裁決也是你,釣魚完再自刪說個沒人檢舉就當沒事,是以為板眾眼鏡都瞎了嗎?然後自為之判決還要組長來幫你收拾善後又是哪招?根本算準組長裁決曠日費時要讓CS吞下這幾天水桶。隨便啦 一個人的行為定義了一個人的格調,一個人掌握權力的時候又特別能像照妖鏡一樣照出本來的面目。
作者: rabbit1974 (三杯兔)   2018-11-13 13:18:00
我沒雙重標準,你也沒有看過我曾為Cass站過台吧,我單純就我對你個人的言行做觀察判斷,理由在之前的推文都說過了,我認為你不適任佛法版的版主。
作者: hawls (以和為貴)   2018-11-13 13:24:00
謝謝yaqqq大德板主的回覆,但末學仍感疑惑:假使真如CassSunstein大德所言[以小組長「固有職權」來「暫開」],那麼這件事大概需要多久時間可以完成?如果將近一個月仍未開板,是在處理什麼部分呢?yaqqq大德板主認為:CassSunstein大德應該先去信詢問小組長,以免除事端。但是反過來看,假使小組長未適當地執行工作以致未兌現承諾,小組長不做表示,其他人又如何知道真實情況?換句話說,如果小組長有就[「固有職權」來「暫開」,但隨著時間逝去仍未開成]做一個進度上的報告,那麼一樣能免除事端。今天的情況是,小組長作業情形不明,CassSunstein大德未去信詢問,那麼「食言」的這份嫌疑,應該就不是由CassSunstein大德單方面來承受。如果釐清「是/不是食言」的責任不完全在CassSunstein大德這邊,那麼「食言」ㄧ詞,自然應該在版務討論容許的範圍以內。縱使CassSunstein大德發言有惹人不快之處,亦不能將之連結到「未盡釐清之責任」而對CassSunstein大德做出判罰。以上是末學的一些淺見,供予yaqqq大德板主。謝謝。
作者: yaqqq (^^)   2018-11-13 14:24:00
這個部分要請關心的人去詢問。我之前問輪替板主,就花了快2個月。結果還被人說成是眷戀權利,唉!至於判決,指控別人應該要拿出證據才對,這是基本道理。而不是叫別人澄清,或叫板主去調查。
作者: rabbit1974 (三杯兔)   2018-11-13 15:49:00
假使沒有發生Cass被桶的事件,你的言行依然有問題,還有你為何刪自己文章呢?
作者: hawls (以和為貴)   2018-11-13 17:45:00
yaqqq大德板主您好:末學的意思並非只是「叫別人澄清,或叫板主去調查。」希望您能明察。
作者: yaqqq (^^)   2018-11-13 19:57:00
如果不是這個語意了~那應該就是說:不該為未確定之事判決,因為小組長可能真的食言,是這樣嗎?那就更有趣了!「未確定」之事,就先「確定」的說別人食言。那舉證責任在誰呢?媽媽嘴的案件可以去看看喔!沒有證據,只靠懷疑就說別人是殺人犯!當然他可能是殺人犯,但沒有證據下就說YES,是網路常有的風氣!要破除這個風氣,必然會受到網友的攻擊,這是我早就有的覺悟!
作者: VElysian (くるみ)   2018-11-13 20:23:00
所以yaqqq板主確定CassSunstein沒有證據所以信口開河?沒有「食言」的證據。
作者: yaqqq (^^)   2018-11-13 20:51:00
而在調查完確定是否有其事實,在判決當然是最好的制度,但可惜的是PTT沒有調查的能力,只能以無罪推定為前題。所以我才叫他去詢問小組長,若小組長「真的食言」那就解除!如果小組長「沒有食言」,但不介意他的說法,就可依假釋條款」解除。這調查的責任只能落在「指控他人」的板友身上,這也是莫可奈何的事情。因為PTT不是社會,沒那麼良好的司法制度。所以又回到老話題,「輪替板主」是個好制度,每個人的風格都會不同。#1QkFvXYa #1QkG2Ktb (Buddha),有興趣的可以看一下。下次徵選會落在12月底,到時也會再補充我的想法。
作者: rabbit1974 (三杯兔)   2018-11-13 22:07:00
不理會嗎?你的立場問題與言行已經影響到討論自由了,我還是希望你可以恢復為版眾的身份,但不想卸任誰也無法勉強你,另外,你何故要自刪文章呢?
作者: hawls (以和為貴)   2018-11-13 23:23:00
yaqqq大德板主您好:[「未確定」之事,就先「確定」的說別人食言。那舉證責任在誰呢?]與此有關的部分,末學在前面的意見已有表達過了,請大德明察。另外,「調查的責任」的歸予可以是沒有對象。意思是,在沒有任何人適合擔負「調查的責任」的情形下,這份責任並不歸予任何人。而如果CassSunstein大德在本板上不具有額外的權限能夠做調查,那麼將「調查的責任」歸予CassSunstein大德應該不太合適。(CassSunstein大德有糾舉和批評的權限,以及相關的容錯空間。不應將糾舉的權限和調查的權限混為一談)不過,末學是同意管理方式是受風格所影響。雖然其他位大德可以批評yaqqq大德的管理方式,但要求yaqqq大德的風格必須被強加修正,而且是在沒有更適任板主的大德自願出面的情形之下。在如此的境況,yaqqq大德等於是做了事又被要求太過。末學是認為有些批評是無助於事又對yaqqq大德有失公平。以上一些淺見,供予yaqqq大德板主。
作者: VElysian (くるみ)   2018-11-14 00:57:00
我覺得應維護被告辯護的權利,之後再做判決,較符合公正另外,調查責任落在誰身上,並無立法規定。恐難服人。再者,調查,就是詢問小組長吧?看起來並無難度啊~
作者: hawls (以和為貴)   2018-11-14 10:00:00
yaqqq大德板主您好:(在末學維持理智的情形之下)假設末學曾經做出承諾板上大德們,以個人的能力範圍內盡速推動板聚。那麼在一個月以後,末學仍未實現板聚,如果出現了一~三的情形,基本上末學都會概括承受,並提出澄清(事情目前是如何)或者懺悔(向各位大德們抱歉),或者兩者皆是。如果有涉及不當的批評,如果是明顯的,末學會選擇放置不做回應(多數人看得出來),如果是不明顯的,末學也會選擇放置不做回應(多數人看不出來),因為這兩者回應起來不具什麼成效,所以通常止於給予相勸或道歉。末學比較會回應的是:似是而非、資訊不符合事實等等,這些主軸放在釐清事實或釐清概念的類型。畢竟每一個人的認知、觀念、表達、態度等等,多少會有差別,末學不認為自己有擔負著修正這些的責任,也不會對每一位大德的這些差別抱持著尊重,但會試著盡量包容。(觀、慈心)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因緣在。不過,上面談得都是末學個人。如果是涉及到公領域,末學認為理想的標準應該是只會再往上調。比方說,對於明顯的不當批評,必須做出澄清與回應,對於不明顯的不當批評要問明白,再做回應。盡量不留模糊和爭議的空間。大概是這個樣子。以上是末學回覆給yaqqq大德板主的回應。
作者: rabbit1974 (三杯兔)   2018-11-14 11:21:00
關於我問你的問題是否觸碰到你內心的恐懼了?
作者: VElysian (くるみ)   2018-11-14 19:59:00
基本上,水桶就是調查終結的意思吧?還是我會錯意了?(只有一行,實在無法回文,不修文可以跟我們一起推文)
作者: yaqqq (^^)   2018-11-14 22:18:00
照著順序來說:在本板時,po文與板友討論,就事論事。不要針對人,基本上就不會有事。要針對人時,「當下的文章」就該要有證據。因此若證據不夠有力,而被水桶後,你有二條路。1提出更強而有力的證據,有理的話我會解除水桶。2假釋條款可以運用。現在的爭論出現在1。為什麼不給予調查期間?因為我認為可行度低,板規難以建立。當然可能是我能力不足,所以歡迎板友幫忙提供。但我認為只要不要針對人就好了,佛法討論有需要一直在針對人嗎?而常被我水桶的一些板友就是一直犯這毛病,所以認為我針對他。並舉起「干涉自由」的大旗來反對,殊不知: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
作者: VElysian (くるみ)   2018-11-14 22:28:00
但是板主方,也沒有「尚未食言」的確切證據不是嗎?
作者: yaqqq (^^)   2018-11-14 22:29:00
你可以多觀察一下被我水桶的板友文章,是否符合我的觀察。當然我的觀察有可能是錯誤的也說不定。你懂「無罪推定」嗎?如果不懂,可能會有雞同鴨講的現象。該講的都講了,反正就是請他或聲援他的去問小組長就好了。簡單的動作不去做,我也搞不懂!
作者: VElysian (くるみ)   2018-11-14 22:35:00
我覺得雙方都有理,雖然一方言語較激烈,沒開板也是事實我是覺得聽起來較像抱怨?!道個歉就可以了。其所陳述既為事實,並不構成人身攻擊或其他紅燈條件,現有板規較簡單,私以為以黃燈區(針對性言論)警告,並請該板友因其言語激烈,懺悔就可以了。板主覺得如何?
作者: yaqqq (^^)   2018-11-14 22:41:00
你說的就是我說的第2條路:假釋條款。至於是否符合紅區,就又回到老問題:每個人認定不同。所以我才要推「輪替板主」的方式。換我請教一下,上面詢問hawls的一二三區,你覺得哪個該水桶呢?(希望能回答一下,讓我再多一個參考,感謝!)
作者: VElysian (くるみ)   2018-11-14 22:45:00
如果我是板主,沒有確切證據我是不會水桶的。現在是看板還沒開,有人來板上抱怨,其所說的是事實,所以我不會水桶他,但我會做兩件事:一、請對方和平討論。二、這是組務板事務,非本板,請他去組務板跟小組長說明以上。補充一下,我只針對開板一事說出我的看法,至於你們過去的恩恩怨怨,我是不清楚的。但我覺得私人恩怨不宜在公開看板吵架。私人恩怨私底下水球寫信吵吧~不必鬧到板上。如果關係到公眾板務,當放下私人恩怨成見,理性和平討論以上。
作者: yaqqq (^^)   2018-11-14 22:53:00
所以就算說小組長是騙子,你都不會水桶是嗎?
作者: VElysian (くるみ)   2018-11-14 22:54:00
這是組務板的事呀~應該去組務板討論才是。結果如何(例如水桶)由小組長定奪。你是說小組長真的食言嗎?沒辦法只好再往上上訴了…
作者: yaqqq (^^)   2018-11-14 22:56:00
不太懂,可以說清楚一點嗎?感謝~
作者: VElysian (くるみ)   2018-11-14 22:57:00
說到開板這件事,私以為還是團結起來好好討論,比較容易有好結果…哪裡不懂?
作者: yaqqq (^^)   2018-11-14 23:01:00
我的意思是:有板友在板上說到現在還沒開板,小組長根本就是騙子。這樣也不水桶,只是刪文而已嗎?
作者: VElysian (くるみ)   2018-11-14 23:02:00
小組長不一定是騙子,但「沒開板」是事實。有的人覺得開板醞釀一整年沒關係,有的人覺得拖一個月就是怠職。有耐心等的的不能說那急性子惡言重傷啊~問題在於小組長又沒有說期限,所以才有紛爭。我們這裡最大就板主,沒人有權力給個期限判定誰對誰錯,只有小組長可以平息此事,因為只有他職權可以做到。
作者: yaqqq (^^)   2018-11-14 23:06:00
所以會水桶嗎?我只是要參考而已,不便明說可以寄信給我。
作者: VElysian (くるみ)   2018-11-14 23:06:00
而且這件事,也確實是組務板的事情,移去那裡討論也合理不會水桶,由小組長決定。以上。
作者: yaqqq (^^)   2018-11-14 23:09:00
了解,感謝~~我會做為下次判決的參考。(會有下次嗎?不看小看某板友的執念,哈!)那我可以再多請教一下嗎?假設1個月後,板友質疑hawls板聚沒有開,那一二三區,哪些你會水桶呢?
作者: VElysian (くるみ)   2018-11-14 23:22:00
那是他私人事情,應該出來說明的是他。板主默許板友糾團,這方面真的需要注意,以上。
作者: hawls (以和為貴)   2018-11-14 23:43:00
末學感覺這邊有些對話有點奇妙。首先,舉hawls板聚和本次
作者: rabbit1974 (三杯兔)   2018-11-14 23:43:00
在這件事發生前我就希望你可以放棄版主的職務不是沒原因,一再一再的告誡你不要帶領或讓其中一方變激進,你的回答總是讓我覺得你會更理性一點,所以我就不再追,結果是不是變這樣,有些東西明明很適合在佛教板討論,硬要套到佛法板,老實說真有必要再開板嗎?那何必區隔現行的兩個板?再開一個板的話,這裡要變什麼?跟佛教板合併嗎?問題就出在你身上,多久以前就告訴你,管不住自己的情緒,無法中立就乾脆當板眾就好,這樣講還不夠清楚嗎?一直辯解自己沒權利慾,要做就做漂亮點,大家看在眼裡還硬要辯,問你為何要刪自己的文也不說,只想解釋Cass的事,就事論事,不管他是誰,跟你有何過節,你的立場言行歸你的立場言行,什麼叫下一次?你要不要恢復版眾身份來參與?
作者: yaqqq (^^)   2018-11-14 23:49:00
只是假設,若有冒犯十分抱歉!
作者: VElysian (くるみ)   2018-11-14 23:53:00
(PS:「板主任命」是組務板事務。)
作者: hawls (以和為貴)   2018-11-14 23:54:00
回覆yaqqq大德:沒有冒犯,請您不用在意。使之見得清楚即可。
作者: yaqqq (^^)   2018-11-14 23:58:00
我知道hawls是隨緣!所以假設有板友誤會,發生這種事,那一二三區哪個會水桶?還是就請hawls解釋清楚就沒事了?
作者: rabbit1974 (三杯兔)   2018-11-15 00:13:00
你是版主不代表你有言論免責權,今天換成他是板主,你同樣也會進桶。你不會讓自己進桶,而你有權讓他人進桶,不代表你的言論就沒問題,你若一貫的理性,相信大家都會站在你這邊,而你自刪文的用意遲遲不說是怕立場被動搖嗎?不要一句陰謀論欲加之罪帶過,本想說你今後若中立理性點的話,都是學佛的就慈悲心看待,這不止是我一個人的想法喔,結果你這幾天還是這樣,所以我現在只能說,換人做可不可以,你還有一個佛教版阿執著什麼呢?
作者: yaqqq (^^)   2018-11-15 07:39:00
所以VElysian大大,假設有人因為這樣指稱hawls大大是騙子,你也不會水桶,只是請hawls大大解釋清楚。我這樣理解有問題嗎?(~~在此十分感謝hawls大德寬容大量,願意讓我舉例~~)
作者: hawls (以和為貴)   2018-11-15 08:33:00
回覆yaqqq大德:您別客氣,請儘管使用。唯建議盡量舉比較適當的例子。
作者: VElysian (くるみ)   2018-11-15 10:02:00
你對 hawls 的假設我暫時是那樣處理。
作者: rabbit1974 (三杯兔)   2018-11-15 10:36:00
不要逃避,為什麼你要自刪文,講!如今你還死命要維護自己的立場是嗎?不敢回應我是心虛嗎?
作者: s8402019 (黑影)   2018-11-15 12:32:00
一念嗔心起,百萬障門開。南無阿彌陀佛
作者: stockeye (stockeye)   2018-11-15 12:39:00
跟隨著批評,很妥當?要不要先照鏡子看一下自己現在身份,俗家?出家?
作者: yaqqq (^^)   2018-11-16 10:41:00
#1RxO84vC (HumService)不知道rabbit1974會不會說:evilcherry出現的時機點很可疑?看來板務問題告一段落,有問題可在發文。====再來是私人的問題====rabbit1974在我回答你的問題之前,請你先回答我之前請教的事情,你對於「第二位板主」的錯誤資訊,被Cass拿去佐證,你的感覺是什麼?我是真心想了解你當下的想法,請放下你的情緒來溝通。
作者: rabbit1974 (三杯兔)   2018-11-16 11:17:00
你沒救了你,還有一丁點羞恥心的話就下台吧,本還冀望你可以覺察自己的習氣,畢竟我都毫不留情的指出來了,如果你要搞到惡名昭彰的話我也阻止不了你,這些小動作真的很難看。
作者: evilcherry (邪離子)   2018-11-16 14:13:00
yaqqq你少在這邊來這套,板友沒有跟進小組長承諾是板友問題,你身為板主,整件事有一半因你而起,你也有責任向板友顯示你緊張這件事的。
作者: yaqqq (^^)   2018-11-16 16:35:00
唉!看來是得不到答案了。而我也可以藉此回答你,就是因為這樣沒有良性的溝通,我才會刪文。一些偏激派的「維護自由」,只是維護自己攻擊他人的自由,真的很可惜!如果沒有良性的溝通,那就這樣吧!
作者: rabbit1974 (三杯兔)   2018-11-16 17:44:00
你的問題我在你刪文的那一篇就說過了,而我的文字沒有著作權,所以你到底在堅持什麼?現在反控激進嗎?什麼叫因為沒有良性溝通?你本身就講出一堆挑起爭端的言論了還在求良性溝通,你的酸言酸語可以被桶幾次了你有沒有自覺,不要跟我講Cass的事,我沒維護過他,我甚至當他面批評過他,我針對的就只是你一直以來的立場跟言行問題,而你一再的採取自我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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