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variables (Speculative Male)》之銘言:
: 根據泰國上座部長老(Somdet Phra Buddhaghosacariya)
: 的著作"齋日八戒"(The Eight-Precept Observance):
: 1.違犯不殺生戒有五個要素:
: (1)有情生物出現
: (2)知道是有情生物
: (3)殺意
: (4)殺的行動
: (5)該生物的死亡
: 假設一隻雞被殺死後輪迴成一隻狗,雞的屍體被拿去做炸雞排,
: 炸雞排是無情的物質沒有受、想、行、識。
: 當消費者想吃炸雞排時雞早就死了,就算消費者不吃炸雞排死掉的雞也不會復活。
: 對吃炸雞排而言:
: (1)炸雞排不是有情生物,原本的雞早就死了輪迴成狗。
: (2)吃炸雞排的人知道炸雞排不是有情生物。
: (3)既然炸雞排不是有情生物,吃炸雞排的人當然沒殺意。
: (4)炸雞排不是有情生物,原本的雞早就死了輪迴成狗,吃炸雞排的人沒有殺的行動。
: (5)在吃炸雞排前,原本的雞早就死了輪迴成狗,吃炸雞排沒有殺死早就死掉的雞。
: 對吃炸雞排來說違犯不殺生戒的五個要素全都不成立,
: 所以吃炸雞排沒有違犯不殺生戒,
: 吃炸雞排不會造殺生的業。
炸雞排是屬於(5)該生物的死亡之後的事情。
(1) 有情生物的出現。 (養雞場養雞準備賣。)
(2) 知道是有情生物。 (所以動保署都要定期檢查。)
(3) 殺意。 (屠宰場的設立,目的就是宰殺雞隻。)
(4) 殺的行為。 (屠宰場為了消費者需求,而屠宰成雞腿、雞塊、雞排..等)
(5) 該生物的死亡。(雞排店老闆進貨,從雞場到炸雞排,此生命因消費者出現、死亡。)
這是一個供需肉品生產線 (上游到下游),坦然面對現實吧。
為什麼市場不賣貓肉 ? 老鼠肉 ? 市面上幾乎都是牛肉、羊肉、雞肉、豬肉。
所以消費者本身意向很重要,是整個肉品產業線的末端消費者,是有這層連帶關係的。
台灣過去很多發起抵制的活動,就說明消費者是有影響關係的。
三淨肉,不見、不聽、不為我而殺。
第三個不為特定對象而殺,已經算解讀上可以閃避,自我安慰的寬鬆標準了。
若嚴格來講,只要是消費者,基本上都算是造作殺業共業的一環。
所以素食,等於在下游做改善,下游消費人口降低,上游廠商的原料定單就會縮減,
換言之,養殖場就會評估市場需求,減少養雞的數量,無形間就避免了更多生命被屠宰。
合理的三淨肉,一般就屬於托缽隨緣接受供養,或者請客場合,菜色屬於對方安排,
並非我特別去指定的,這些才比較屬於三淨肉。如h大引用的: 五分律卷第二十二(彌沙塞)
將軍只有告知要招待佛陀僧團,並沒有拿菜單給佛勾選,而佛也沒有指定肉品,
一切隨將軍自行處理,所以縱使外道汙衊,佛陀也告知僧團隨意吃飽,
因為這整個過程屬於三淨肉。
大乘法師教導的,一般冷凍肉品,寬鬆來講也列為三淨肉裡面,
不過這是對於比較初學剛接觸佛法,飲食習慣、慈悲心的練習還沒培養的方便法,
教理學久了,逐漸自己也會知道,從冷凍食品,到隨緣被招待或請客,到斷肉茹素。
這是一個對於不捨眾生被殺戮的慈悲心,漸次過渡階段的成長。
大乘是鼓勵茹素,也認同三淨肉的正當性,這當中沒有衝突。
現實中,很多人是慢慢從吃肉,調整不吃現殺活宰,調整減少吃肉,逐漸方便素,全素。
我並沒有看到一接觸大乘佛法,就強迫一定要吃素的。
漢傳佛教的僧團並沒有托缽,以前也是農耕自足,飲食自足怎可能特別去養雞豬殺生,
當然飲食都以蔬菜類為主,所以整個叢林制度文化延續下來,自然也沒有吃肉的必要性。
過去祖師大德他們如此,延續到今日僧團文化也沒必要去改變吃三淨肉..
更何況現今的整個食物產業非常蓬勃,蔬食素食非常多,更沒有那個必要性去吃肉,
加上現今非宗教團體,都強調健康蔬食,對人體更好。
所以,趨勢走向如此,這有什麼好反對大乘的素食文化 ?
正當性足夠、合情合理,培養慈悲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