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Bonaqua大德的文章有感,也發一篇文章。
人類好像不只會為了「吃」這個目的而殺死有情眾生。
沒有佛教信念的人,大概會認為殺死蟑螂、螞蟻、老鼠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為了環境的整潔與乾淨,他們可能會使用殺蟲劑、捕蚊燈等等。
雖然他們的目的不是為了「吃」,但為了維護環境,他們經由殺生來達到。
人類實在是會為了各式各樣的目的而殺生。
有時候為了時髦或收藏,將動物殺死,以取得牠的皮、毛、角、骨、羽、鱗等等。
有時候為了健康或美貌,以動物的生命為代價,用做實驗來開發藥品與化妝品。
有時候是為了科學或教育。
有時候是為了快樂,例如打獵、飼養肉食性或雜食性的生物,並供給肉品。
這些都是目的不在於「吃」,但經由殺生來達到的例子。
廣義來說,慈悲的佛教徒,應該要避免穿著皮草、購買象牙筷,
以及不使用血藥品、血化妝品。
因為這些都是經由殺死有情眾生,以牠們的生命及痛苦換取而來。
事實上,在直覺方面,即使不是佛教徒的人,也有可能認為吃肉是殺生。
他們也會反對動物工廠和實驗動物。
只不過,「從廣義的角度」或「符合直覺」,可以用來判定有無犯殺生戒嗎?
如果可以從廣義的角度或符合直覺來判定,那麼可能會有以下的問題:
※ 引述《Bonaqua (南無阿彌陀佛)》之銘言:
: 炸雞排是屬於(5)該生物的死亡之後的事情。
: (1) 有情生物的出現。 (養雞場養雞準備賣。)
(1)有情生物的出現。(農業種植蔬果五穀雜糧準備賣,
種植期間出現食用這些植物的有情眾生,例如:昆蟲。)
: (2) 知道是有情生物。 (所以動保署都要定期檢查。)
(2)知道是有情生物。(所以農業的從業人員要定期檢查。)
: (3) 殺意。 (屠宰場的設立,目的就是宰殺雞隻。)
(3)殺意。 (農場的設立,目的就是販售農產品,
如果有昆蟲、福壽螺或其它生物造成妨礙,則除之。)
: (4) 殺的行為。 (屠宰場為了消費者需求,而屠宰成雞腿、雞塊、雞排..等)
(4)殺的行為。 (農場為了消費者需求,而用化學殺、物理殺。)
: (5) 該生物的死亡。(雞排店老闆進貨,從雞場到炸雞排,此生命因消費者出現、死亡。)
(5)該生物的死亡。 (素食店老闆進貨,從農場到餐廳、商店,這些生命因消費者出現、死亡。)
: 這是一個供需肉品生產線 (上游到下游),坦然面對現實吧。
: 為什麼市場不賣貓肉 ? 老鼠肉 ? 市面上幾乎都是牛肉、羊肉、雞肉、豬肉。
: 所以消費者本身意向很重要,是整個肉品產業線的末端消費者,是有這層連帶關係的。
這裡很重要,也做個類比來看:
這是一個供需農產品生產線(上游到下游),坦然面對現實吧。
為什麼市場不賣高麗菜?如果賣高麗菜,那特定的有情眾生會被殺。
(例如:紋白蝶的幼蟲。)
所以消費者本身意向很重要,是整個農產品產業線的末端消費者,是有這層連帶關係的。
所以如果「從廣義的角度」或「符合直覺」來代入,
那麼,慈悲的佛教徒,不僅要避免使用血化妝品、血藥品,連血農產品也要避免了。
以避免犯殺生。
而且從社會或商業的結構或鏈結角度來看,一片土地的開發或佔領,也難免有眾生因此而死。
那麼慈悲的佛教徒,恐怕也不適合使用因這塊血地而有的處所、產品及服務了。
否則這將會有犯殺生戒的問題。
這看起來好像有點令人難接受,而且感覺有些不太合理。
但如果我們人在現場,眼睜睜親眼看到那些有情生命在自己的面前被活生生殺死,
那大概就不會否認在這樣的結構或鏈結當中,確實有生命因人類的目的而被殺死。
不過,為什麼在殺生戒當中並沒有提及使用血地犯殺生戒呢?
而且在事實面上,不乏有佛教團體往山林做開發。
開發山林幾乎必然會殺生,但即使是佛教徒也不太認為那樣有犯殺生戒的樣子。
既然佛教團體往山林做開發不犯殺生戒,而且殺生戒裡也沒提到,
那也許代表著,殺生戒其實並不從「從廣義的角度」或「符合直覺」來代入解。
也就是說,殺生戒不能從結構或鏈結來做完全解釋。
(這樣一來也代表說不能從結構或鏈結來完全判定有無犯殺生。)
如果這一段的看法為正確,
那麼也就不能從結構或鏈結的角度,把食用肉品擴大解釋成犯殺生戒了。
因為,如果可以從結構或鍵結的角度,把食用肉品擴大解釋成犯殺生戒,
那麼沒有道理說,食用農產品及開發山林就不犯殺生戒。
回到「吃」的部分。
慈悲的佛教徒,在生活上不吃肉,只吃那些不經由殺生而產出的素食。
那麼,這是基於慈悲,而不是基於不犯殺生戒才是。
慈悲不應該把殺生戒做擴大解釋。
但是慈悲的佛教徒,應該在動物工廠及實驗動物的議題上,態度是不殺以及善待眾生。
「就像自己趨樂避苦,欲生不欲死一樣,其他眾生也是如此。」
以上一點想法,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