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記] 實質有之存在與所破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4-09-13 18:13:37
Q: 「補特伽羅常一自在空」與「補特伽羅獨立實質有空」在心的顯現上,如何去分?似
乎很難分,因為感覺“獨立實質有”與“常一自在”似乎很相似,從內心上去看,它
們的差異是在哪裡?
A: 其實獨立已經包括「一」跟「自在」,因為獨立就不觀待支分,也不觀待因緣,所以
已經包含一與自在的內涵。
重點是在「實質有空」比「常一自在空」還要深入,因為從實質有的定義來說,它是
不觀待他法而在心上顯現,一般言「常一自在空」是指特定的對象,例如天主、阿拉等最
高的神明,祂們是沒有五蘊的,故“常一自在空”是對他們做解釋的。
「獨立實質有空」則不但是外境要獨立,而且心的顯現也是實質有,所以它的“深”
是從心的角度來看待實質有空;實質有空是不觀待他法而在心上顯現,這個部分就是剛剛
講的神我;例如我們都有一種特長,好像人家學很久才會的,我們一學就會、一看就會,
這種特長我們會稱為天才或天資異稟,這些我們會執為好像不必觀待怎麼學習就有的,可
是這種認知是你在心上顯現才認知的,而不是境上本身就有的;而是心上感覺「耶,這個
就是這樣喔」、「我真的是很厲害喔」、「好像是超人一等喔」,所以這種“不觀待他法
而在心上顯現的神我”是實質有空的道理,它對比於外在的天神之常一自在,是內心的一
種實質,所以它是比較細的〈因為它關係到內心的執著。常一自在空是講對境的法,沒有
的法,認為它存在〉,二者中,一個是外境,一個是內心。如此做比對。
Q:“實質有”與“諦實成立”,前者比較粗,諦實成立比較細,何以故?
A: 因為實質有是“不觀待他法而在心上顯現”,以宗義來說,一切法都是實體成立的,
都是諦實成立的,這是共同的,但是在實體成立、諦實成立中又包含實質有,以毗沙
宗來說,實質有就是最細的,它就是勝義諦,即不能再將之切割、分析,以這個角度
來看,這就是實質有、是勝義諦,其事例如:常法、無為虛空(它不能由理路於第六
意識的分別心去分析)、無剎那時分的心識、無方分的極微,後二者是組成心法與色
法最細的、最基本的單位,所以它們是不必觀待他法而成;它們必須由我們去認知然
後在心上顯現的,所以由實質有來講,它是在諦實成立之下才分出假有的“粗”及最
細、最細的實質有。
結論:實質有一定是諦實成立,反之則不然。
Q: 諦實成立比較廣泛,為什麼?
因為唯識以下認為只要是無常法一定是諦實成立,因為它不用觀待分別心的安立,外
境靠自己的因緣就可以成立。
Q: 諦實成立是否含假有與實質有呢?
A: 是。例如最細、最細的被依靠者就是實質有,能依靠者即假有。諦實成立和實質有仍
有些不同,此處所言實質有乃不必觀待他法,自然就可以感覺得到,而且它無法再分
析、再切割,also它不是外境就存在的,是由內心去認知的,(一定要心去認知才存
在)。
應成認為任何的實執(常一自在的、獨立實體的、能取所取異體的、諦實成立或自性
成立的,全部列入實執有),不分粗細,通通是所破,但唯識以下主張實質有、假有
是存在的,都是諦實成立,自續以下認為實質有存在但無諦實成立,(自續認為實質
有是無常法,實質有是分別心安立且境上依因與緣而成就,境上還是找得到)。
所以,除應成外,所有宗派皆承許“實質有”(粗)。
除應成、自續外,餘皆承許“諦實成立”(細)。
作者: a1014a (正法將興)   2014-09-13 23:07:00
隨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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