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請響應阻止宗教法立案

作者: hywu (hywu)   2017-07-25 17:26:41
「可是為什麼 KMT 執政時沒什麼人理,也沒引起巨大反對聲浪?」。
這句話很怪喔...什麼叫"沒什麼人理"?
這兩段影片的時間點是在馬英九KMT執政時期:
2015年10月16日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8y_p2gE1fg
2016年02月29日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2vKhd6Dy3M
差別在於KMT縮回去。
然而,這次DPP竟然每個縣市都搞了個座談會,似乎要硬幹了。
這硬幹可不是隨便講講,一例一休、軍公教年金改革、前瞻等等,DPP真要過可不是講假
的。
我們蔡英文法學博士大總統把她自己看了三遍也看不太懂的一例一休就這樣硬過了。
如果宗教團體法她願意看、她能看懂,那我真要感恩大總統、讚嘆大總統了。
我不是法律專家,也看不懂這種咬文嚼字、枯燥的法律條文,
但我有幾點疑問,不知道各位專家能否幫小弟釋疑。
1.
監督寺廟條例只規範佛、道等宗教。
基督教及天主教等外來宗教卻依民法規範成立財團法人。
內政部規劃法案通過3年後廢除現行監督寺廟條例。
表示佛、道教未來只能被納入宗教團體法。
想請問,內政部有強迫基督教及天主教等外來宗教也須被規範在宗教團體法內嗎?
如果不是的話,表示基督教及天主教等外來宗教卻"可選擇"要隸屬於財團法人還是宗教法
人(二選一?)
這樣對於佛、道教來說,是否不公平?
http://www.moi.gov.tw/dca/02faith_002.aspx
btw,如上網址,我發現很多大家熟知的佛教團體也有基金會(財團法人法鼓山佛教基金會
、財團法人中台山佛教基金會、財團法人佛教慈濟功德會、財團法人印順佛教基金會,等
等。)。
這些都是屬於財團法人。不過或許這些跟僧團的運作還是有區隔,基於佛教弟子的立場,
就不予評論。
若宗教團體法通過,也管不到這些財團法人。
2.
第二十四條
宗教法人接受捐獻之財物,應於接受捐獻後六個月內,將捐獻者姓名、金額或內容資料,
利用電信網路傳送或其他方式供捐獻者查詢;或置放於第六條規定之場所,供捐獻者申請
查詢。
首先,
假設以大家最常見的網路查詢來說好了。
慈濟的做法 : https://tcit2.tzuchi.net/DonationCreditInfoWeb
1. 捐款徵信 : 每個人都可以查(大於100元之資料,名字以**取代)
2. 個人捐款查詢 : 需有會員號才能查。
3. 物品捐贈徵信:
每個人都可以查(很多都是捐郵票,是覺得怪怪的,但也不便說什麼。還有捐貨車的,大
部分都是10萬起跳。)
在這種做法之下,每個道場勢必都要架設電腦主機與網站供捐獻者查詢。
比較大的寺廟或宮廟或許沒問題,看要自己架網站或外包優良廠商都可以。
對於小寺廟或宮廟來說,每個月的網路費用與X年一次主機汰換,這也是一筆負擔。
那些電腦主機與網路廠商可要感恩大總統了(這說不定是前瞻計畫的一環?)
好吧,不一定要電信網路查詢。
可以用「其他方式供捐獻者查詢」。
那...什麼是「其他方式」? 內政部沒有說明。
好吧,第三種選項:置放於第六條規定之場所,供捐獻者申請查詢。
「第六條規定之場所」大概就是寺廟、宮廟內。
會自己跑去寺廟、宮廟內去查捐獻資料的,這種人很多嗎?
以上是個人疑問與意見,請不吝指教。謝謝。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17-07-25 20:19:00
硬幹在那啊?供查詢方式是宗教團體自己決定啊…國民黨時期並沒有宣布取消此案 而且現在是連送立法院都沒有 估計也是要繼續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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