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請響應阻止宗教法立案

作者: datoguo (大頭仔)   2017-07-25 18:08:42
※ 引述《hywu ()》之銘言:
: 「可是為什麼 KMT 執政時沒什麼人理,也沒引起巨大反對聲浪?」。
: 這句話很怪喔...什麼叫"沒什麼人理"?
: 這兩段影片的時間點是在馬英九KMT執政時期:
: 2015年10月16日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8y_p2gE1fg
: 2016年02月29日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2vKhd6Dy3M
: 差別在於KMT縮回去。
: 然而,這次DPP竟然每個縣市都搞了個座談會,似乎要硬幹了。
是嗎?
KMT 執政時代, 104 年及 105 年( 520 之前)直接送立院一讀,
當時聲音也沒這麼大,沒那麼多佛教團體加入串聯。
DPP 蔡英文執政後,行政院於 105 年 6 月函請立法院將草案退回內政部,
並且開座談會討論,反而聲音變大,並且不少佛教團體跳出來加入串聯。
別說這些佛教團體在 KMT 執政時代不知道《宗教團體法》,
KMT 時代沒什麼聲音,
DPP 時代就跳出來。
你說沒有政治動機誰信。
KMT 執政直接將《宗教團體法》送一讀,你不說 KMT 硬幹。
DPP 執政函請立法院退回內政部,開座談會協商,你卻說要硬幹。
你用神通看到未來的嗎?
如此睜眼說瞎話跟前文說:


政府要強制實行宗教法,並封鎖媒體消息,在9/23之後就是三讀了,
所以法藏法師力倡在三讀之前修正條款,不然就是宗教的浩劫了,呼
籲大家一起來響應,並將此重要訊息踴躍傳出,共同為護教而努力!
具體作法,請找最少十人簽連屬書,再請這十人每個找十人連屬,寄
回法藏法師萬佛寺,代表民意選票,送進立法院,才有效。
填好後請郵寄回:台南市楠西區 照興里 興北73之5號 僧伽林萬佛寺
法藏法師 收
06-5752289
0972-003544

有什麼兩樣?
還有,這不是煽動、製造佛教恐慌不然是什麼麼?
: 這硬幹可不是隨便講講,一例一休、軍公教年金改革、前瞻等等,DPP真要過可不是講假
: 的。
: 我們蔡英文法學博士大總統把她自己看了三遍也看不太懂的一例一休就這樣硬過了。
: 如果宗教團體法她願意看、她能看懂,那我真要感恩大總統、讚嘆大總統了。
以上看來看去明顯就是反 DPP ,不然呢?
你說沒有政治動機誰信。
不過其實你們的目的達到了:
《宗教團體法謠言滿天飛 內政部:若無共識就暫緩》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601365
恭喜 ^^
: 我不是法律專家,也看不懂這種咬文嚼字、枯燥的法律條文,
: 但我有幾點疑問,不知道各位專家能否幫小弟釋疑。
: 1.
: 監督寺廟條例只規範佛、道等宗教。
: 基督教及天主教等外來宗教卻依民法規範成立財團法人。
: 內政部規劃法案通過3年後廢除現行監督寺廟條例。
: 表示佛、道教未來只能被納入宗教團體法。
: 想請問,內政部有強迫基督教及天主教等外來宗教也須被規範在宗教團體法內嗎?
: 如果不是的話,表示基督教及天主教等外來宗教卻"可選擇"要隸屬於財團法人還是宗教法
: 人(二選一?)
: 這樣對於佛、道教來說,是否不公平?
: http://www.moi.gov.tw/dca/02faith_002.aspx
: btw,如上網址,我發現很多大家熟知的佛教團體也有基金會(財團法人法鼓山佛教基金會
: 、財團法人中台山佛教基金會、財團法人佛教慈濟功德會、財團法人印順佛教基金會,等
: 等。)。
: 這些都是屬於財團法人。不過或許這些跟僧團的運作還是有區隔,基於佛教弟子的立場,
: 就不予評論。
: 若宗教團體法通過,也管不到這些財團法人。
: 2.
: 第二十四條
: 宗教法人接受捐獻之財物,應於接受捐獻後六個月內,將捐獻者姓名、金額或內容資料,
: 利用電信網路傳送或其他方式供捐獻者查詢;或置放於第六條規定之場所,供捐獻者申請
: 查詢。
: 首先,
: 假設以大家最常見的網路查詢來說好了。
: 慈濟的做法 : https://tcit2.tzuchi.net/DonationCreditInfoWeb
: 1. 捐款徵信 : 每個人都可以查(大於100元之資料,名字以**取代)
: 2. 個人捐款查詢 : 需有會員號才能查。
: 3. 物品捐贈徵信:
: 每個人都可以查(很多都是捐郵票,是覺得怪怪的,但也不便說什麼。還有捐貨車的,大
: 部分都是10萬起跳。)
: 在這種做法之下,每個道場勢必都要架設電腦主機與網站供捐獻者查詢。
: 比較大的寺廟或宮廟或許沒問題,看要自己架網站或外包優良廠商都可以。
: 對於小寺廟或宮廟來說,每個月的網路費用與X年一次主機汰換,這也是一筆負擔。
: 那些電腦主機與網路廠商可要感恩大總統了(這說不定是前瞻計畫的一環?)
: 好吧,不一定要電信網路查詢。
: 可以用「其他方式供捐獻者查詢」。
: 那...什麼是「其他方式」? 內政部沒有說明。
: 好吧,第三種選項:置放於第六條規定之場所,供捐獻者申請查詢。
: 「第六條規定之場所」大概就是寺廟、宮廟內。
: 會自己跑去寺廟、宮廟內去查捐獻資料的,這種人很多嗎?
: 以上是個人疑問與意見,請不吝指教。謝謝。
作者: hywu (hywu)   2017-07-25 18:17:00
在去年520之前我對DPP滿有好感的...直到一例一休之後...我還投給她哩...已經不想講了,哀。(信不信隨你)
作者: sheng530220 (孤鄉人)   2017-07-25 18:30:00
你有關注法藏法師的臉書,就知道他一直支持民進黨
作者: datoguo (大頭仔)   2017-07-25 18:38:00
支持誰是一回事,瞎扯草案內容又是另一回事。而且我說的是其他宗教團體。
作者: hywu (hywu)   2017-07-25 18:45:00
是啊,以我長期以來看僧伽林頻道法藏法師的講經說法。若法藏法師不是出家師父的話,我真的會覺得他很綠。
作者: happytiger (54068)   2017-07-25 19:19:00
法藏法師KMT時代就在反了 哪裡沒聲音我還想說民進黨執政應該會有所變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7-07-25 19:27:00
新聞報導呂秋遠律師舉出中國對宗教活動的十項規定:https://udn.com/news/story/7314/2599590法藏法師質疑,宗教法會造成台灣政府對宗教的干預,也許擔憂台灣走向中國政府式的宗教干預乃至宗教統戰?法師曾在「回歸佛法的純正內涵」一文中,提到對民主化的台灣的期許:https://goo.gl/aruUzJ (摘自法藏法師臉書)在宗教法的議題上,也許法師對民主化的台灣也有所期許,個人不是法律專業,這方面就需要大家集思廣益多方討論了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17-07-25 20:26:00
他綠改變不了他到現在還是以為法人負責人等於宗教團體領袖等於住持的情況啊…是說到底是誰寫出那篇複製文的我好奇的地方是竟然會有人以為宗教團體法只管理佛道傳統信仰...應該不是釋法濤才對 至少我沒印象在他的幾篇所謂評注中看過這論點啊 我不是指這個討論串的的第一篇 雖然也夠危言聳聽了
作者: hiuri (Kirsty)   2017-07-27 21:35:00
出來反宗教法根本是吃力不討好 法藏法師沒有必要做這種扭曲法師都要度一切眾生了 還會分政黨嗎?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17-07-28 06:54:00
可是他就是扭曲了啊http://i.imgur.com/bexnzXV.jpg散播宗教團體法不管基督教的謠言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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