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否佛教徒之差別 (2)
: 摘自:《佛教四部宗義.見解明釋集》 倉忠仁波切
: 轉自:https://tsadong.tian.yam.com/posts
是否佛教徒之差別 (3)
摘自:《佛教四部宗義.見解明釋集》 倉忠仁波切
轉自:https://tsadong.tian.yam.com/posts
佛法如何救度我們?
如經論中說,諸佛不是直接拔除眾生相續內的諸種痛苦,不是直接洗滌淨除眾生的惡
業,不是將所證悟功德直接賜予眾生,唯是開示法性之道,使眾生了知如何修行而完全淨
除惡業、痛苦、障礙。所以,所謂救度眾生,絕對不是將手放在頭上直接給予證量。(註
1)
佛以說法救度眾生,因此,佛教徒必須依據佛的教法而修行,這樣才能調整自己的內
心,解決自相續的障礙及證獲功德。依於佛法精勤修行且成辦諸種功德,就是佛法的救度
。從另一角度來說,佛必定有加持力,但如果弟子方面沒有信心、不精勤修行,或是不具
足法緣,即使佛就在身旁仍然無能被救度;反之,若是具足各種因緣及福德,雖然佛只說
一句話而已,弟子的內心就會改變,就會被救度。
再者,斷除煩惱的功德是滅諦,證獲「斷除煩惱之功德的滅諦」才是真正獲得救度,
也就是說,自心續斷除煩惱才是真正被佛法救度。
譬如,一般人說:他幫助我離開困難危險,他救了我!
又,從救度的方法來說,能救度的方便是道諦,因為,證獲滅諦的方便就是道諦,透
由修道諦才能證獲滅諦。由上說可知,所謂「法寶是究竟的皈依處」就是因此緣故。
總之,廣義而言,依於經教精勤修行且證獲功德就是獲得佛法的救度;狹義而言,基
本上,見道位斷除見所斷而證獲滅諦一分,就是獲得佛法的救度。
要言之,真正的救度就是——自心續證獲斷除煩惱的滅諦。
譬如,我們生病痛苦時醫生給予解決病苦的藥物,透過吃藥解決生病而獲得無病的快
樂,我們說醫生救了我!
* 從見、行二方面理解佛法的根本
佛法的根本可從見、行二方面而理解,見是「緣起見」,行是「無害行」。
緣起見,是以基本的「因果緣起之見」而建立;無害行,就是以無害(悲)作為動機
而不傷害眾生之行。
緣起的道理,可分為三種:因果緣起(聚合緣起)、依他緣起(觀待緣起)、安立緣
起(施設緣起)。前前為粗分,後後為細分。因此,思惟緣起的道理也有粗細的差別。(
註2)
「因果緣起」是:依於聚合眾多法而產生另一法,因緣聚合而生果。
這是粗分的緣起道理,一般的各種因果、因緣都是這一類緣起。因為心及身語造善而
產生安樂果,因為心及身語造不善而產生不安樂果,包括心續中的各種苦與樂等等,彼等
皆是粗分因果緣起。
如果不能了解內在心續的緣起,可藉由了解外在的緣起進而了解內在的緣起,透由認
識外在的緣起,就能體認內心的種種樂與苦都是緣起。
承上所說,無害行是「行」的部分;無害行是因果緣起,這就是「見」的部分。
所以,佛法的根本就是——在認識二諦的基礎之上,由無害行而感得安樂果,並且通
達無害行是因果緣起之理。
又,從中能了解,最初修行乃至所證獲的諸種果位皆是存在的,因為,因緣聚合必定
生果。
再者,從修行上最主要的根本法(基)、所修法(道)、所證果(果)而言:
世俗諦與勝義諦是根本法,彼二是修行佛法的根本;所修是世俗諦與勝義諦,二諦是
所修法;透由修二諦而證獲佛法身果位。佛法身果位有色、非色二分——非色分之自性身
與智法身,以及,色分之化身與報身。
如以「心」而言,根本法是「心」(世俗)與「心之法性」(勝義),由彼二開展出所修
法、所證果,也就是說,從心的角度而區分出:
方便分法類──慈、悲、忍辱等等,彼等是世俗諦的心類;智慧分法類——通達法性
(空性)的見解,也就是觀察法性的勝義智。由修彼二分法類而證獲果位。
總之,佛法就是——從根本(基)的世俗諦與勝義諦之二分而開展,所修法(道)是
方便與智慧之二分法類,所證獲(果)的佛法身果位也有二分。
如是「基、道、果」一貫,就是佛教法。
* 以發心目的之不同而建立三士道,並建立三士道之皈依
以「發心目的」而建立三士道——下士道、中士道、上士道 (註3)
1.「下士道」之發心目的:欲求來世獲得人天善道的增上生果位。
這是最基礎根器者所修的道,其中(下士道)又有「不共道」、「共道」的差別。
1-1.「不共下士道」之發心目的:唯希求來世獲得人天善道的增上生果位。
這一類修行者唯欲求獲得來世增上生果位,不欲求更上的道。
1-2.「共下士道」之發心目的:以獲得增上生果位作為基礎,其後更趨入中士道,甚至
更趨入上士道。
這一類修行者以下士道作為共道,其後趨入修中士道之解脫輪迴,甚至又更趨入修上
士道之證獲無上佛果。
2.「中士道」之發心目的是:欲求證獲解脫輪迴的果位。
這是中等根器者所修的道,修行者透由觀察而了解,即使來世獲得增上生果位並不能
真正解決痛苦,仍然會遭受輪迴的各種痛苦,因此必須證獲解脫輪迴的果位。
中士道又有「不共道」、「共道」的差別。
2-1.「不共中士道」之發心目的:唯希求證獲解脫的果位。
這一類修行者只欲求證獲解脫果位,不欲求無上佛果。
2-2.「共中士道」之發心目的:不僅希求證獲解脫果位,又更希求無上菩提之佛果位。
這一類修行者以中士道作為共道,其後更趨入修上士道之證獲無上佛果。
3.「上士道」之發心目的:欲求證獲無上菩提之佛果位。
這是最上根器者所修的道。這一類修行者透由觀察而了解,無始輪迴一切有情無數次
是我的大恩母親,他們仍然遭受輪迴的痛苦,只有自己解脫並不足夠,且是自私無良心的
行為,自身必須承擔一切有情成就無上佛果的重責大任。
但是,反觀自己並不具足佛的斷、證究竟圓滿功德,能同時現量通達諸法的二諦,如
同清楚了知掌中物,究竟通達所有因緣、眾生的根器、解決痛苦的方便等等。
因此,在自心續中生起欲求無上佛果的菩提心──發心為利他,欲正等菩提──為了
能圓滿救度一切眾生,自己必須迅速成佛。
再者,上士道之主要目的是證獲佛果位,但是,修上士道的基礎,就是必須以修下士
道與中士道作為前行,如是修習之目的有二:調伏自心、利益眾生。因為,自己了知諸道
的內涵,才能因應眾生的根器而行利益。
* 以「發心目的」的不同而建立「三士道之皈依」
(1) 下士道之皈依:懼怕三惡道苦而欲求人天善道、堅信唯有佛法僧三寶能救怙,
以此動機作為因而皈依三寶。
(2) 中士道之皈依:懼怕輪迴痛苦而欲求解脫輪迴、堅信唯有佛法僧三寶能救怙,
以此動機作為因而皈依三寶。
(3) 上士道之皈依:懼怕一切有情眾生遭受二障之苦、相信唯有三寶能救一切有情
脫離一切障,因而欲求無上佛果,以此動機作為因而皈依三寶。
如彌勒菩薩所造《莊嚴經論》中說「大乘皈依之四不共殊勝功德」:
(1)遍緣之功德。大乘皈依是遍緣一切有情,故功德極殊勝。(2)承認無上佛果,
故功德極殊勝。(3)了知佛果極其殊勝且不可思議,故功德極殊勝。(4)大乘皈依的功
德超勝下二乘,故功德極殊勝。
* 以發心目的而建立三士道之皈依,我們自己是何種皈依?
我們自己一定清楚了知自己的心,因為,對自己而言,自己的心是現前分,並不是隱
蔽分。所以,我們自己一定清楚自心續中的皈依心。這就如同,於眼知中瓶直接顯現,眼
知直接通達瓶。
佛教修行者,最基本的動機必定是希求來世的安樂,如果內心的動機只是希求今世安
樂,那麼就不是佛教修行者。
例如,雖然表面上看似造很多的善業,行布施、供養等等,但動機上卻是希求今世安
樂、家庭圓滿、事業順利、身體健康等等,這是以「我愛執」所引發的「貪」作為動機而
造業,因為內心動機不正確的緣故,所造皆是非福業。如《菩提道次第廣論》說,不論所
造任何善,僅是欲求今世安樂,皆是非福業。
造善一定要確定自己的動機:
1.以「欲求來世增上生」的動機而造善,所造的善成為來世獲得人天善道的因。
2.以「欲求解脫」的動機而造善,所造的善成為將來證獲解脫的因。
3.以「為利一切有情而希求成佛」的動機而造善,即使只是布施少許飲食,卻是造集
廣大殊勝善業,因為動機的緣故,所造的善成為證獲佛果的因。(註4)
要言之,心續中沒有出離心,所造的善是輪迴的因,以出離心所攝而造善,所造的善
是成辦解脫的因;由大慈悲、菩提心(大悲心、菩提心以厭離行苦的出離心為基礎)所攝
而造善,所造的善則是成就佛果的因。
* 造善、修行,彼二有差別
所謂「修行」就是串習的意義。為何需要串習?因為有欲求目的。為了獲得所欲求的
目的,所以必須精進串習,若是沒有欲求的目的,則不可能串習,所以,修行必定有欲求
的目的。(註5)
「造善」不一定有欲求的目的。例如,社會上的善心人士,他們賑災救助、關照老弱
婦孺、協助病患殘障、作義工與饋贈等等,但是他們的內心沒有任何欲求目的,其中的某
些人,在自己的生活上沒有太多貪求,飲食與使用的物品都非常簡單。這些善心人士,或
是不希求來世增上生的利益,乃至不希求個人的名聞利養,甚至不認同任何宗教、不承許
任何宗教見解,雖然這些都是造善卻不是修行,因此他們不是修行者,因為,基本上,他
們對於來世的增上生(以及解脫乃至佛果的果位)完全沒有欲求。
* 依三乘安立三種皈依之理
大乘皈依佛寶——大乘修行者,以欲求無上佛果作為所緣,皈依佛寶且修行,故安立
其皈依佛寶。
獨覺乘皈依法寶——獨覺乘修行者供養禮敬佛寶,並且於修行的最後生不依他力,但
依自力證獲涅槃,故安立其皈依法寶。
聲聞乘皈依僧寶——聲聞乘修行者供養禮敬佛寶,並且於修行最後生必須依他教導,
無能以自力證獲涅槃,故安立其皈依僧寶。
安立「皈依佛寶」的理由:(1)諸大乘種性入道者將證獲之佛,是果皈依;向自己
展示道的已證成之佛,是因皈依。(2)聲聞乘與獨覺乘入道者皈依佛寶,是前說之因皈
依。(3)雖未入道,但內心信解供養及承事諸佛等是最殊勝事,並且從事彼等殊勝行為
。
安立「皈依法寶」的理由:(1)獨覺種性入道者,最後生不依賴他語言教而欲求以
自力證獲涅槃,是果皈依。(2)雖未入道,內心信解正法是最殊勝並欲求修行,將之安
立為皈依法寶的行相。
安立「皈依僧寶」的理由:(1)聲聞種性入道者,最後生由依賴他語言教而證獲涅
槃,是果皈依。(2)雖未入道,內心信解僧寶是最殊勝並於此從事殊勝行為,將之安立
為皈依僧寶的行相。
以上,依三乘安立三種皈依、安立三種皈依的理由,是因為,三乘的根器、所欲求的
果位、所證獲的果位、修行的方便等皆有差別。如《寶性論》中說:「依能調所證,弟子
為三乘,信三供養等,是故說三皈。」
* 小乘三種皈依境的體性
下二部宗所主張的三寶皆是無漏。
佛寶:佛聖者相續中的盡無生智。
佛聖者相續中的盡無生智:現證「滅盡煩惱障及非煩惱障且不復重生」之智。阿羅漢
聖者相續中的盡無生智:現證「滅盡煩惱障且不復重生」之智。其中主要以「滅盡障礙且
不復重生」而安立。
法寶:有學道或無學道聖者相續中的擇滅、滅諦或涅槃。
此中不包括道諦。滅諦、擇滅的名言詞句雖是不同,但內涵卻是相同。再者,涅槃也
是滅諦,所以,滅諦、擇滅、涅槃皆是法寶。
僧寶:有學及無學聖者心續中的無漏智(道諦)。或說為:有學道或無學道聖者相續
中入定根本智的無漏道。
見道以上的有學道及無學道之聖者補特伽羅,因為其相續中有苦諦與集諦,故是有漏
,不是僧寶;僅承許聖者相續中的無漏道是僧寶。
* 大乘三種皈依境的體性
佛寶:具有斷證究竟圓滿的功德。
法寶:見道位以上聖者心續中的斷德(滅諦)、證德(道諦)隨一。
僧寶:心續中有道諦與滅諦功德之見道以上的聖者補特伽羅。
佛寶是具足證斷究竟圓滿的功德,其中,包含佛的身語意之究竟圓滿功德,因此,佛
聖者的身語意是皈依的對象,因為彼等皆是佛寶。佛聖者:具足斷證究竟圓滿功德的補特
伽羅。
再者,從證獲功德的角度而言,無論出家眾或在家眾,證獲見道以上的聖者補特伽羅
,就是僧寶。
‧正明佛寶‧
有將「佛寶」定義為: 具備無為等八種功德的究竟皈依處。或定義為:自他二利已
達究竟的皈依處。分類:(1)世俗佛寶——報身、化身、智法身。(2)勝義佛寶——自
性法身(無餘斷離二障之遍智上的空性)。
是以「彼法自身的體性」而區分為世俗佛寶、勝義佛寶,因此,佛寶中有常、無常二
分:
(1)報身、化身、智法身等(無常法),彼等是佛又是佛寶,各自的體性皆是世俗
諦,故安立為世俗佛寶。(2)自性法身(常法,例如無餘斷離二障之遍智上的空性),
彼是佛又是佛寶,例如,佛相續中一切相智之空性、滅諦之空性、道諦之空性等,彼等的
體性是勝義諦,故安立為勝義佛寶。
或如某些經典說,以「修行是否圓滿」的角度而區分,這種區分方式比較適當。將「
修行已圓滿的皈依處」安立為勝義皈依處;將「修行未圓滿的皈依處」安立為世俗皈依處
。
「佛寶八功德」是有的,如《寶性論》中說:「無為及俱成,不依他而知,具悲智及
力,唯佛具二利。」(1)無為自性清淨之功德(無餘斷離二障之遍智上的空性)。(2)
任運俱成忽爾清淨之功德(無餘斷離二障之滅諦的空性)。(3)彼二功德無能以聲詞及
分別圓滿了知之功德。(4)具大悲之功德。(5)證如所有性智、證盡所有性智之功德。
(6)去除所化的罪失之功德。(7)自利之功德。(8)利他之功德。前六攝於後二,前
三功德攝為自利功德;後三功德攝為利他功德。
佛寶(佛)可分為三身或四身。三身是:法身、報身、化身。再將法身作區分,則是
分為四身:自性法身、智法身、報身、化身。
此處提供一個思考方向,中文詞句上有安立為「智慧法身」,如此則有疑慮─所謂「
智慧」僅是第六意知,不包含前五根知。所以,應當安立為「智法身」或「意智法身」。
(一)自性法身:具有二種清淨的法性身。也就是說,自性法身可分為二:自性清淨
身(無餘斷離二障之遍智上的空性)、離垢清淨身(無餘斷離二障之滅諦的空性)。以所
破而言,前者是遠離執自性成立,後者是遠離煩惱障、所知障。
(二)智法身:現證盡所有性之智、現證如所有性之智。
(三)報身:五種功德決定的究竟色身。圓滿報身是具足五種決定的究竟色身。五種
決定是:(1)處所決定,唯是於色究竟天密嚴剎土。(2)眷屬決定,唯是聖者菩薩。(
3)法決定,唯是大乘法。(4)身決定,具足三十二相及八十隨好。(5)時決定,直至
輪迴未空而安住。
(註:《大乘本生心地觀經》:「三僧祇劫所修萬行,利益安樂諸眾生已,十地滿心
,運身直往色究竟天,……爾時,菩薩入金剛定,斷除一切微細所知諸煩惱障,證得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如是妙果名現報利益,是真報身有始無終……。」)
(四)化身:不具足五種決定的究竟色身。分為三種:(1)巧化身,如化現為音樂
天神,化現為工人等等而救度眾生。(2)生化身,如化現為鹿王、房、樹等等。(3)殊
勝化身,例如,釋迦牟尼佛從兜率天降生南瞻部洲,示現十二法行、轉法輪。殊勝化身必
定有轉法輪。
‧正明法寶‧
有將「法寶」定義為:具有無分別等八種功德隨一的聖者相續中的清淨諦。或是安立
為:滅諦與道諦隨一之聖者相續中的清淨諦。分類有二:(1)世俗法寶,例如,十二分
教。(2)勝義法寶,滅諦與道諦。
「法寶八功德」是有的,如《寶性論》中說:「不思議無二。無分淨現對,依何得何
法,離染二諦相。」(1)不可思議之功德:無能以聲詞與分別而觀擇。(2)無二之功德
:遠離業與煩惱。(3)無分別之功德:無各種非理作意的分別。(4)清淨之功德:道自
體無垢染。(5)明顯之功德:明現如所有性、盡所有性。(6)對治之功德:具力摧滅所
斷品。(7)滅諦之功德;(8)道諦之功德。前六攝於後二——前三功德攝為滅諦之功德
,後三功德攝為道諦之功德。
‧正明僧寶‧
有將「僧寶」定義為:具足明解等八種功德隨一的聖者補特伽羅。分類有二:(1)
世俗僧寶:四位以上凡夫僧眾。(2)勝義僧寶:心續中具有道諦、滅諦的聖者。
「僧寶八功德」是有的,如《寶性論》中說:「如實如量中,智見清淨故,具慧不退
眾,有無上功德。」(1)以各自了知之理見諸如所有性的清淨功德。(2)以各自了知之
理見諸盡所有性的清淨功德。(3)現證眾生心續具足如來藏的清淨功德。(4)離貪障的
功德。(5)離礙障的功德。(6)離下劣障的功德。(7)明知的功德。(8)解脫的功德
。前六攝於後二——前三功德攝於明知的功德,後三功德攝於解脫的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