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續前文:古印度佛法傳承源流~菩提心的修持方式-41)
CBETA B10, No.0067《菩提道次第廣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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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廣論》卷八〈上士道.菩提心次第〉
丑一、於諸有情令心平等
丑二、修此一切成悅意相
引發一切成悅意相者。
《修次中篇》云:「慈水潤澤內心相續,如濕潤田,次下悲種易於增廣,故心相續以
慈薰習,次應修悲。」
所說慈者,謂於諸有情,見如愛子悅意之相。又此所說,由修等捨(於諸有情令心平
等,住於遠離愛惡親疏之平等捨),息滅貪、瞋不平惡澀,如調善田,次以見為悅意慈水
而潤澤已,下以悲種,則大悲心速疾當生,應當了知極為切要。
此中(觀修平等捨之後,要生起悅意慈之前的次第)有三:
初修母者。
生死無始,故自受生亦無始際。若生、若死展轉傳來,於生死中未受此身,未生此處
決定非有,亦無未作母等親者。
如《本地分》引經說云︰「我觀大地,難得汝等,長夜於此未曾經受無量生死。我觀
有情,不易可得,長夜流轉,未為汝等若父、若母、兄弟、姊妹、軌範、親教,若餘尊重
,若等尊重。」
此復非僅昔曾為母,於未來世亦當為母,無有邊際。如是思惟,於為自母,應求堅固
決定了解。此解若生,次念恩等亦易發生。此若未生,則念恩等無所依故。
二、修念恩者。
修習一切有情是母之後,若先緣於現世母修,速疾易生。如博朵瓦所許而修,先想前
面母相明顯,次多思惟非唯現在,即從無始生死以來,此為我母過諸數量。
如是此母為母之時,一切損害悉皆救護,一切利樂悉皆成辦。特於今世,先於胎藏恆
久保持,次產生已,黃毛疏豎,附以暖體、十指捧玩,哺以乳酪授以口食,口拭涕穢、手
擦屎尿,種種方便,心無厭煩而善資養。
又飢渴時與以飲食,寒時給衣,乏時給財,皆是自己未肯用者。又此資具皆非易得,
是負罪苦及諸惡名,受盡艱辛,求來授予。
又若其子有病等苦,較其子死,寧肯自死,較其子病,寧肯自病,較其子苦,寧肯自
苦,出於自心實願易代,用盡加行除苦方便。總盡自己所知所能,但有利樂,無不興辦,
凡有損苦,無不遣除。於此道理,應專思惟。
如是修已,若念恩心非唯虛言真實生者,次於父等諸餘親友,亦當知母,如上修習。
次於中人,知母而修。若能於此生如親心,則於怨敵亦應知母而正修習。若於怨敵起同母
心,次於十方一切有情,知母為先,漸廣修習。
三、修報恩者。
如是唯除轉生死故,不能相識而實是我有恩之母,彼等受苦無所依怙,捨而不慮自脫
生死,薄無慚愧何甚於此?
如《弟子書》云:「諸親趣入生死海,現如沉沒大水中,易生不識而棄捨,自脫無愧
何過此?」
故若棄捨如是有恩,於下等人且不應理,況與我法豈能隨順?如是思已,取報恩擔。
即前書云:「嬰兒始產全無能,飲誰慈力授乳酪,依慈多勞此諸母,雖最下等誰樂捨
?」又云:「由得誰腹而安住,由誰悲慎而取此,此母煩惱苦無依,最下眾生孰樂捨?」
《無邊功德讚》云:「有情無明盲,意樂衰損慧,為父子承事,慈悲饒益我。棄此獨
解脫,非是我之法,故汝發願度,無怙諸眾生。」
若爾,如何報其恩耶?生死富樂,母自能得,然彼一切無不欺誑,故我往昔於由煩惱
魔力所傷,如於重傷注硝鹽等,於性苦上更令發生種種大苦,慈心饒益,應將彼等安立解
脫涅槃之樂而報其恩。
《中觀心論》云:「又由煩惱魔,傷害已成瘡,我如注灰水,反令苦病苦。若有於餘
生,慈敬及恩益,欲報其恩惠,除涅槃何有?」
不報恩擔,重於大海及須彌擔。若能報恩,即是智者稱讚之處。如《龍王鼓音頌》云
:「大海及須彌,地等非我擔,若不知報恩,即是我重擔。若人心不掉,報恩及知恩,令
恩不失壞,智者極讚此。」
總之,自母未住正念,心狂目盲復無引導,步步蹎蹶趣向可怖險崖而行,其母若不祈
望其子,復望於誰?若子不應從其險怖救度其母,又應誰救?故應從此而救度之。
如是若見為母眾生,由煩惱魔擾亂其心,自心無主而成狂亂。又離慧眼觀增上生決定
勝道。又無真實善友引導,一一剎那造作惡行,如步蹎蹶。總於生死,別於惡趣,奔馳懸
險。母當望子,子應濟母。如是思已,拔出生死而報其恩。
《集學論》云:「煩惱狂癡盲,於多懸險路,步步而蹎蹶,自他恆憂事,眾生苦皆同
。」此說如是觀已,不應於他尋求過失,見一功德應覺希有,然此亦合苦惱之理。
子二、正發此心
丑一、修慈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