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ETA B10, No.0067《菩提道次第廣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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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廣論》卷第十五〈奢摩他〉
申二、心於所緣如何安住
酉一、立無過規
酉二、破有過規
酉三、示修時量
第三、示修時量。由念令心住所緣境,應住幾久?有無定量?
答:西藏各派諸師皆說時短數多。此中因相,有說:時短樂修中止,則於下次愛樂修
習,若時長久則覺厭煩。
有說:時久易隨沉、掉增上而轉,則極難生無過正定。《聲聞地》等諸大論中,未見
明說修時之量。
《修次下編》云:「由是次第,或一正時,或半修時,或一修時,乃至堪能,爾時應
修。」此是已成奢摩他後,修勝觀時,所說時量,初修止時,想亦同此,應如是行。
若能如前修念、正知,時時憶念觀察所緣,時雖略久,亦無過失。
然初業者,若時長久,多生忘念散亂,爾時其心或沉或掉,非經久時,不能速知;或
雖未失念,然亦易隨沉、掉而轉,沉、掉生已,不能速知。
前能障生有力記念,後能障生有力正知,是則沉、掉極難斷除。尤以忘失所緣,不覺
沉、掉,惡於未忘所緣不能速疾了知沉、掉。
故為對治散亂失念,修念之法極為重要。若忘念重,正知羸劣,不能速疾了知沉、掉
,則須短小。若不忘念,能速了知沉、掉之時,長亦無過。
故密意云,或一時等,未說定時,總以隨心所能,故云「乃至堪能」。
又若身心未生疾病,即應安住,有病不應勉強而修,無間放捨,除治諸界病難乃修,
是諸智者所許。如是,修者應知亦是修時支分。
未三、住所緣後應如何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