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補特伽羅是施設法、五蘊是施設處,施設法(補特伽羅)不等於施設處(五蘊)
: 《雜阿含109經》: 「愚癡無聞凡夫見色是我、異我、我在色、色在我;見受想行識
: 是我、異我、我在識、識在我。」無明執補特伽羅(我)與五蘊二者是自性成立的一或異。
: 《雜阿含140經》: 「多聞聖弟子,於色見非我、不異我、不相在,是名如實正觀,
: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五蘊不異我,補特伽羅(我)與五蘊二者不是異體的存在。
: 如實的觀察補特伽羅(我)和五蘊二者之間的關係,補特伽羅(我)和五蘊二者不是自性
: 成立的一、也不是自性成立的異。補特伽羅是依賴觀待五蘊為施設處而假名安立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