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實修] 古印度佛法傳承源流~菩提心的修持方式228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20-06-09 21:29:52
CBETA B10, No.0067《菩提道次第廣論》卷十二〈上士道.學菩薩行.精進波羅蜜〉
http://tripitaka.cbeta.org/B10n0067
庚二、顯示學習智慧、方便一分不能成佛
初中(學習六度熟自佛法)分六:一、學習布施;二、持戒;三、忍辱;四、精進;
五、靜慮;六、般若道理。
寅四、學習精進 (...接續 #1Urw01bm (Buddhism))
卯三、精進差別
辰二、發生精進之方便
巳二、修積順緣護助資糧
午二、發堅固力
堅固力者,謂於何事發起精進,即於彼事究竟不退。
此初不應率爾而行,當善觀察,見其能辦,次乃進趣,若不能者,則莫趣入,與其既
行中間廢捨,莫若最初不趣為勝。
其因相者,以於中間棄捨誓願,若成串習,由此等流,則餘生中亦棄所受學處等故。
於現法中增長眾惡,於餘生中增長苦果。又因先思作此事故,未修餘善,退捨先作,其果
下劣,即此一事亦未究竟,故其所作終無圓滿。總之誓作何事,其事未成,亦障餘事。由
其等流,令其誓願所受律儀亦不堅固。
如云:「先應觀加行,應作不應作,未作為第一,作後不應退。餘生亦成習,當增諸
惡苦,障餘及果劣,此亦未能辦。」
是故願令誓願究竟,應修三慢。如云︰「於業惑功能,三事應我慢。」
其業慢者,謂自修道,全不賴他為作助伴,唯應自修。如云:「謂我應自為,此即事
業慢。」《親友書》亦云:「解脫唯依於自修,非他於此能助伴。」此是念其我當自修,
不希望他,與慢相似,假名為慢。
功能慢者,謂諸眾生隨煩惱轉,尚不能辦自己利義,況能利他,念我能引自他利義而
勤修行。如云:「此世隨惑轉,無能引自利,眾生非如我,故我應修此。」又此諸人於下
劣業且勤不捨,我今此業能引妙果何故不為?作是思已而正修習。如云︰「餘尚勤劣業,
我如何閑住?」然修此二,非輕懱他而自憍慢,謂應觀為可悲愍相,無慢雜糅。如云:「
非以慢修此,自無慢為勝。」由念我能,餘則不能,與慢相似,假名為慢。
煩惱慢者,謂一切種輕毀煩惱,我當勝此,終不使此有勝於我,為欲摧伏諸所治品,
令心勇悍,令心堅穩。如云:「我當勝一切,不使誰勝我,諸佛獅子兒,應住此我慢。」
若不如是而退弱者,障品雖小,亦能為害。如云:「若遇死毒蛇,烏亦如鵬鳥,若我太軟
弱,小罪亦為損,怯劣棄功用,豈能脫匱乏?」霞惹瓦云:「棄法之樂,較往昔樂全無過
上,於現法中若棄正法,應思當來所受諸苦無有邊際,若自不能勤加功用,煩惱亦必不覺
悲愍,對治不說汝不能修、我自圓滿,諸佛菩薩亦不能救。」若能生起如前我慢,障品雖
大,不能為障,是故應須發起慢心。如云:「若起慢功用,障大亦難勝,故心應堅固,摧
伏諸罪惡。」若不爾者,修行之人為罪所勝,猶願戰勝三界煩惱,實為智者所恥之處。如
云:「我為罪所勝,勝三界可笑。」此由輕毀諸煩惱故,欲為摧伏,故假名為煩惱我慢。
諸作釋者雖有異說,然覺此說與論相符。
如是應斷希望於他,當擐誓甲願我自作。此復覺其非餘所能,唯我始能自負其任。如
是見已,正修之時令心堅固,唯應向外摧伏煩惱,不令煩惱向內摧伏,更思中途棄捨誓願
所有過失。善思擇已,隨所作事,一切誓願悉願究竟,乃至未獲堅穩以來淨修其心。
作者: ykkdc (ykk)   2020-06-10 15:58:00
隨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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