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心類學顯要》倉忠仁波切
闡釋心類學,分為三:(一)性相、(二)分類、(三)分類的個別意義
七、顛倒知 (...接續前文 #1VAKoQSP (Buddhism))
分類有二:分別之顛倒知、無分別之顛倒知。
事相,如「執兔角之分別」及「補特伽羅我執」就是第一(屬於分別之顛倒知);第
二(屬於無分別之顛倒知)中分二種:屬於根知之無分別顛倒知、屬於意知之無分別顛倒
知。其中,如「顯現二個月亮之根知」及「顯現藍色雪山之根知」就是第一(屬於根知之
無分別顛倒知);如「顯現清晰藍色之夢知」就是第二(屬於意知之無分別顛倒知)
顛倒知的類別有二:分別之顛倒知、無分別之顛倒知。
覺知可分為無分別知、分別知二種,因此,若是顛倒知則必定是「分別或無分別隨一
」。又,彼二種類別之中,無分別之顛倒知分為二種:屬於根知之無分別顛倒知、屬於意
知之無分別顛倒知。
(一)分別之顛倒知。事相:補特伽羅我執、執兔角之分別知。
補特伽羅我執是分別之顛倒知。例如,執補特伽羅獨立實質有之顛倒知──補特伽羅
獨立實質有之我執,該顛倒分别就是分别之顛倒知,其趨入境、執取境、耽著境「補特伽
羅獨立實質有」並不是存在的,且是補特伽羅無我的所破──理所破(以正理所破之分)
,故是顛倒知。
補特伽羅我執可分爲:遍計補特伽羅我執、倶生補特伽羅我執。
遍計補特伽羅我執是由學習宗義而有的,其是見道所斷品;俱生補特伽羅我執並非由
學習宗義所產生,其是無始輪迴而有的、自然任運現行,其是修道所斷品。
以所緣境而言,則是區分為:非薩迦耶見補特伽羅我執(不屬於薩迦耶見的補特伽羅
我執)、薩迦耶見補特伽羅我執(屬於薩迦耶見的補特伽羅我執)。
「補特伽羅我執」、「薩迦耶見」有三邊差別:
(1) 是「薩迦耶見」周遍是「補特伽羅我執」,是「補特伽羅我執」不周遍是「薩迦
耶見」,例如,執他補特伽羅為獨立實質有我之顛倒知,該補特伽羅我執不是薩
迦耶見。
(2) 是二者,是「薩迦耶見」且是「補特伽羅我執」,例如,執自補特伽羅為獨立實
質有我之顛倒知,該補特伽羅我執是薩迦耶見。
(3) 非二者,不是「薩迦耶見」且不是「補特伽羅我執」,例如,瓶、法我執。
緣補特伽羅而認取為獨立實質有之分別,就是補特伽羅我執,彼顛倒執的所緣境必定
有補特伽羅之分,不論是自補特伽羅或他補特伽羅,就是說,以補特伽羅我執的所緣境而
言,容許為自或他補特伽羅。
但是,薩迦耶見的所緣境則必定是自補特伽羅相續的法,例如,緣自補特伽羅「我」
而認取為獨立實質有之分別,就是薩迦耶見我執;緣自補特伽羅「我所」(如我所手、我
所腳)而認取為獨立實質有之分別,則是薩迦耶見我所執。
由此再說,中文上的表達有說:「通達補特伽羅無我就破除補特伽羅我執。」此中語
詞的表達不盡周全,因為,實際上是由於破除彼顛倒知的執取境「補特伽羅獨立實質有我
」,故不現行「補特伽羅獨立實質有我之執」──所以,不是以破除彼認知而言,並非意
謂彼顛倒知被破除。
因此,若以破除而言認知的部分,則必須理解為:以破除其執取境而不現行彼認知。
例如,資糧道與加行道產生「通達補特伽羅無我之智」(屬於比量智)之後不再現行「遍
計補特伽羅我執」,彼遍計執是由修學錯誤宗見而有的,既已依正因而破除其執取境,則
必定不現行彼顛倒執,但並非真正斷除,而是彼顛倒執處於隨眠狀態,其心續不現行「通
達補特伽羅無我之智」之時仍現行「俱生補特伽羅我執」,若已真正斷除則應當不現行彼
俱生我執。
相同道理,見道無間道是正對治「遍計補特伽羅我執」,彼時聖者心續雖不現行該顛
倒執,但並未斷除自份内所應斷,故不堪安立為斷除,隨後證獲見道解脫道則已斷除該顛
倒執,既已破除自份内所應斷,故是真正斷除(安立為滅諦)。
又,以經部宗而言,主要是建立通達四諦十六行相之智,因此,執有為是常之分別、
執有漏五蘊為樂之分別等等,凡是執取「四諦十六行相的相違品」之分別皆是顛倒知。
又,煩惱是顛倒知,六根本煩惱及二十隨煩惱皆是分別之顛倒知,因為,主要是由我
執的推動而產生煩惱,所以,此處本文以補特伽羅我執作為事例,理由是,既然補特伽羅
我執是分別之顯倒知,由彼所引生的煩惱也必定是顛倒知。
再者,執兔角之分別知是分別之顛倒知。將兔耳認取為兔角之第六意知就是執兔角之
分別知,其趨入境「兔角」並不存在,彼是錯亂於自之趨入境的認知,故是顛倒知。
由此再說,「執兔角之眼知」是否存在?有說:看到遠方的兔耳而誤認為兔角,因此
應該有「執兔角之眼知」。對此提出疑問:該眼知中是顯現兔角或兔耳?眼知是緣及兔耳
並不是兔角,將其誤認為兔角則是第六意分別的執取。就是說,眼知看到兔耳,而第六意
知將其認取為兔角,因此,執兔角之認知必定是分別知。由此能決定:執兔角之眼知、執
兔角之無分別知皆不存在。
(二)無分別之顛倒知,分為二種:屬於根知之無分別顛倒知、屬於意知之無分別顛倒
知。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