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幾年前看到的一則新聞
就是一個小小孩被託付給某位親戚照顧
爸爸不知道去哪了 媽媽則是出家了
後來那個小朋友被親戚虐待死亡
親戚被捕的時候則是抱怨小孩的父母都不把小孩帶走
因為小孩一直吵鬧 就失手把小孩打死了
印象中小孩的媽媽在小孩送殯儀館的時候有出現
就是一身比丘尼的穿著 非常低調
記者想問她的想法 她好像說甚麼緣已盡之類的
(不好意思 因為有點久遠 不太記得細節了)
我的問題是 這位媽媽為了出家修行 而未盡人母的責任
某些角度來看 小孩的身故 她也有間接的責任(例如遺棄)
是否因為她為了追求佛法而情由可原呢?
如果從一般人情世故的角度來看 遺棄小孩不顧當然是錯的
如果要修佛法 也應該等小孩長大一點 或是生活無虞
也就是說要有個順序 而不是捨本逐末
否則那樣的出家 豈不變成逃避責任的藉口?
大家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