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語] 印光大師永懷錄--第十四人

作者: mark183 (mark)   2021-06-03 23:00:28
印光大師永懷錄——第十四人
民國八年,江北通州王鐵珊,小兒子聰明孝順,大兒子有神經病,鐵珊卻希望長子繼承家業。大兒子二十出頭,娶妻生女。一天,大兒子病得快要死了,鐵珊悲痛極了,呼天搶地:“孩子!你既然來做我的兒子,為什麼這麼早就要離開我?”兒子怒目圓睜,突然用廣西口音說:“哼!誰是你兒子!我就是第十四個人。”說完就斷了氣。
這一番話,聽得王鐵珊脊梁骨發涼。原來王鐵珊在廣西從軍時,曾經殺死降匪頭目十三人。他先是花言巧語,騙他們吃飯,還說特地請來有名望的人作陪,犒賞每人大洋二十四元,騙他們說:“白天太忙來不及招呼,請各位晚上前來喝酒賞光,我還要給你們每人安排職位。”十三個頭目不知是計,高高興興赴宴,還拉上一個好朋友一起去,想藉此機會給朋友謀份好差事。當天夜裡,他們遭伏兵襲擊,一番廝殺後,發現有十四具屍首,誰也不知道那第十四個人是何許人。王鐵珊哪裡想到,此人居然轉世當了自己的兒子。王鐵珊白費了二十多年的心血,兒子死前惡言相向,不認
這個父親。
世間來做子女的因緣,總不外乎討債、還債、報恩、報怨四種。所謂報恩,父母宿世對子女有恩,子女為報恩而來投胎當他的孩子,孝順父母,總要讓雙親歡喜。所謂報怨,父母宿世對子女有虧欠,子女為報怨而來投胎,小則忤逆父母,大則觸犯國法,殃及父母。所謂還債,子女宿世欠父母錢財,為還債而來投胎。欠得多的,會奉養父母到老;欠得少的,過些年就不養父母了,比如子女做生意賺了點錢,父母沒享幾年福,子女就去世了。所謂討債,父母宿世欠子女錢財,子女為討債而來投胎。小債就是父母養大子女,又要傾盡積蓄為他們置辦婚事;討大債的可不止這些,會
令父母傾家蕩產,家破人亡。這個兒子就是王鐵珊欠了他的,債討完就走了。
《印光法師文鈔續編卷上-复德暢居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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