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達賴喇嘛文集10/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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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理釋疑
19:基督教有說到了永恆的我,如果佛教不認為我是永恆的話,如何解釋從前世到今世、
從今世到後世?
(尊者答:)
所謂的我,是由我的五蘊安立而有的(我是依於自身的五蘊身心為施設處而施設安立
的)。意識續流從無始以來到現在是存在的,所以由意識續流所安立的我也是存在的。
(註:施設安立「我」的施設處──自身五蘊,包括色法與心法。因為,自身五蘊是
施設處,所以,五蘊不是我、五蘊非我,自身五蘊只是安立「我」的施設處。
此處要特別注意,有誤以為我是依五蘊安立,所以五蘊是我、我是五蘊,並非如此,
如此是誤讀。如果五蘊是我的話,直接說五蘊是我、我是五蘊就可以了,不用說我是依五
蘊安立;相反的,五蘊不是我,才可以說我是依我的五蘊安立,要分別明辨其中的差別。
自身的五蘊──施設處五蘊當中,色蘊是色法,受想行識四蘊是覺知心法。色法與心
法不同,色法與心法有各自不同的近取因。
五蘊不是身體、五蘊不是色法,只有色蘊是身體、色蘊才是色法。色法和心法不同。
我們此世人身的色蘊身體,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此世身體的近取因是從父母而有,不
是從前世而來,此世死亡後,這個人身的色蘊身體,也不會帶到後世;但是,受想行識的
心心所,覺知的心心所的近取因,是從前世的續流延續到今生,乃至從今生延續到後世)
如果意識續流有開始、有一個起源點的話,那第一個意識是有因而來的,還是無因而
來的?這是個很嚴重的問題。所以透過這樣的推理,我們可以了解到,意識續流是從無始
以來到現在。因此,由意識續流所安立的補特伽羅,也是永遠存在的(我是永恆存在的)。
(註:達賴喇嘛尊者《入菩薩行論》:「如果心法不需要依賴主因(近取因)就能夠
有的話,那就無因而有之過患了,或者是由初因而有的過患。如果是初因而有,有很多矛
盾,為什麼第二個心識需要有因,第一個心識不需要因緣,這樣也沒有道理。所以佛家是
以這種邏輯的方式,而來去證實心識之前有心識、心識之前有心識,所以今世之前有前世
,所以由這種的方式而來去證實了前後今生(前世今生屬於隱蔽法,不是極隱蔽法)。)
而且,因為我有身語意三門,身語意三門又可以分粗分的身語意、細微的身語意、極
細微的身語意,有三種層次;由三種層次的身語意所安立的補特伽羅,則可以分為粗分的
補特伽羅、細微的補特伽羅、極細微的補特伽羅。
因為施設處有三種不同的層面,所以說安立的補特伽羅也有三種不同的層次。所以「
我」不只是一個而已,「我」有很多種。
(比如,睡覺的我、醒著的我、說話的我、造惡業的我、行善業的我、輪迴的我、成
佛的我,這些雖然是同一相續的我,但我有很多種。以我而言,睡覺時的我是我,但是,
睡覺的我不是醒著的我,醒著的我是我,但是,醒者的我不是睡覺的我,我有很多種。
又如,周處除三害,對周處自己而言,告別過去的我,日後重新做人,宣告我要重生
,對周處而言,這是同一相續的我,但是不同種的我,有過去的我和今日的我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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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一切遍知的意思是指什麼事情都知道嗎?
有部(即毗婆沙宗,屬小乘宗義)認為有遍知,但沒有一切的遍知。
也就是說,如果去想某件事,一定會知道某件事;但是並不是每一剎那都了解每一件
事,有不去想的時候。而有部以上的宗義論師都說,每一剎那都了解一切法。
仔細去想,這的確是存在的,因為我們的內心本身就具有了解事物的能力(心法的性
相是明而了知)。如水具有清澈、澄明的特性般,但是因為水中存有污濁物,所以就無法
呈現出清澄的特性,唯有透過經過澄清,水的清澄的特性才能夠彰顯出來。
同樣地,我們內心了解事物最主要的障礙來自於所知障。這個所知障好比是水中的污
濁物,若能夠把這個污濁物去除,那麼我們了解事物的能力就會自然地呈現,而且是淋漓
盡致(如果補特伽羅的心識盡除了所知障,心識原本明而了知的能力就能獲得全體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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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一切遍知也是無常嗎?
(尊者:)
金剛乘說到意識有不同層次。
最細微意識稱俱生原始之光明,俱生原始之光明有兩個意思:一是光明(最細微意識
)的究竟性,一是光明(最細微意識)本身。
一切的粗分意識,都來自於這種光明(最細微意識),都是由其而引發的,故粗分的
意識都可融入這種光明中。透過修行,粗分的意識是可以完全斷除的。
所有無明都附屬於粗分意識的層次中,當粗分意識完全斷除時,所有依附於上的無明
、煩惱等都會一併斷除。
此俱生原始之光明(最細微意識)具有了解事物的能力。當附屬在粗分意識上的無明
完全斷除,此俱生原始之光明(最細微意識)了解事物的能力又能發揮,就可以獲得法身。
由此我們知道心識有粗細許多層次。心一直都在改變(剎那轉變)中,無論心是否被
無明所污染,這正是一切遍知(佛陀一切種智正遍知的正等覺的覺知)也是無常的原因。
然而,如果講到的是自性法身—-自性空(佛聖者的自性法身,即佛陀正遍知的意識
光明心自己本身的究竟法性),那麼就是常法,因為這個法性是在完全遮擋自性之所遮的
情況下而有的。
(註:佛的自性法身是空性,即遍智心識的空性,自性法身的施設處是遍智心識。)
龍樹菩薩及許多中觀論師的著作都提到,空性是唯有遮止所斷—-自性的無遮法(究
竟法性的空性,是遮除空性所遮自性的無遮;空性屬於遮遣法當中非遮與無遮的無遮)。
尤其在破自生時,清辨論師與佛護論師的討論中,清辨論師有過這樣的反駁:與龍樹
意趣有相違。所以,為什麼光明(最細微意識)的空性是常法?因為是無遮法。
無遮法就是完全遮擋某一法後,在此當下並不會引伸其他法。因為是完全遮擋的緣故
,所以它是常法,並非是無常法。(如果是非遮的話,非遮引申的法就可以是無常法。)
因此,光明(最細微意識)和光明的空性(最細微意識的究竟法性)這兩者,光明(
最細微意識)是無常法,光明的空性(最細微意識的究竟法性-自性空的空性)卻是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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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說到無常法,又說到一切續流都是不斷的,如此無常法是否會變成常法?
(尊者答:)
有剎那的無常及相續的無常。
成佛的一切種智(一切種智正等覺的意識覺知)也依靠它的因(近取因)而得的。沒
有任何的對治可以破壞心性(心識覺知的性相是「明而了知」,心識的「明而了知」的續
流沒有相違品),所以心識會一直存在(最細微心識的續流會一直不斷持續下去)。
就續流而言,可以說佛的心識(正遍知、正等覺的覺知)是常的,因為它是不斷的。
在《現觀莊嚴論》第八品中有說,因為它的續流不斷,所以將之稱為常法。
(只要是心,周遍是無常法,佛陀正等覺的心也是無常法。以相續的無常而言,佛陀
正等覺的覺知續流不會斷滅,會一直不斷持續下去,因為續流不斷而說為常,不是真正的
常法,說佛陀的心是常,不是說佛陀的心就是常法,而是以他的續流不斷而說相續常在。
又,佛陀的心,也是不生不滅的心,因為已斷除十二緣起支不受後有,不會再有十二
緣起支的生(不生)、不會再有十二緣起支的死(不滅),但佛的心仍是剎那轉變的無常法。
又,不生不滅的心,以另一個角度,聖者於現證法性究竟的自性(即空性)的根本智
當中,這樣的覺知,沒有任何世俗諸法的顯現,沒有生相的顯現、也沒有滅相的顯現等。
佛教四法印說到諸行無常,諸行無常所指的,有不同範圍,一般是指四諦十六行相所
說的無常,即輪迴所攝的無常;但是,除了輪迴所攝的無常,證得涅槃的心(證得滅諦涅
槃的道諦),只要是心,都是無常法,佛陀證得涅槃的心,也符合四法印的諸行無常。)
這些都是在因果律中,因果仍一直持續下去,前法會製造後法,剎那性是永遠都在的
,所以佛的心識也一直在變化(剎那轉變),它並沒有變好或變壞。
(佛陀也不會違反因果律,佛陀斷除的是十二緣起支流轉的因果,不受後有、不會再
領受十二緣起支的異熟果報,但是佛陀正等覺的心識覺知,仍是剎那轉變符合因果律的有
為法、無常法。又,佛陀度眾,也是要觀待所化機因緣成熟而行利益,都符合因果律。)
這裡有個宗義的辯論,有些大師對此提出問題:若心識是恆常的,而境一直在變化,
心了解境時,因為對象一直在變化,所以了知境的心也應該要變化。外道有承認心是恆常
不變的,但創世主(外道承許創世主)所造的東西一直在變化,心怎麼能不變化呢?
釋迦牟尼佛知道我們,因為它(佛陀正遍知、正等覺的意識覺知)的對象一直在改變
,所以佛陀的心(佛陀正遍知、正等覺的意識覺知)也一直在改變(剎那轉變),佛陀的
心在不同時刻所認知的境是不同的。
也可以說,客觀的境一直在改變,所以主觀的心也要改變(所知的境與能知的心是互
相依賴觀待),所以佛陀的心(佛陀正遍知、正等覺的意識)也是無常的。(佛陀正等覺
的覺知是無常法、剎那轉變,佛陀剎那轉變的心識每一剎那都是同時現證二諦的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