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為有舊換新的機車貨物稅補貼
把家裡的舊車交給機車行報廢 然後購買新機車
老闆一直不老實 因為我之前有改過名字
身份證影本跟戶籍謄本影本、印章都有交給機車行
辦理報廢機車
但是問題來了 今天去找老闆拿回我的資料 居然發現他把機車過戶給他自己
我問他不是車子報廢了才能有補助?
他說這樣直接先過戶給他 直接給我現金才不用等補助款那麼久
1.監理站憑影本就可以過戶了嗎
2.老闆這樣是否有詐欺嫌疑,又或者他可能偽造了我同意過戶的文書?
3.他之後如果辦理報廢 他之前所犯的罪就一筆勾銷了嗎?
不知道這樣的問題是否能在詐欺版詢問,如有不妥立刻刪文,麻煩大家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