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行為是否過當 嘉客:會檢討
〔自由時報記者吳世聰/太保報導〕未帶行李不能免費搭乘高鐵接駁公車(BRT)?嘉縣
六腳鄉黃姓青年,從嘉義市搭BRT抵高鐵嘉義站,公車司機認定黃未攜行李,非高鐵乘客
,竟棄公車、乘客不顧,尾隨黃進入高鐵大廳內,確認他未買高鐵車票後,索取二倍票價
一百元,遭黃的家屬質疑「恐嚇取財」,嘉義客運回應,BRT乘客是否搭高鐵並無標準處
理程序,也未訂罰則,會檢討司機討車資行為過當的部份。
為方便民眾搭乘,嘉義地區BRT由嘉義客運公司得標營運,公車往返嘉市、高鐵嘉義站及
朴子市之間,免費服務對象是高鐵乘客,民眾只要從高鐵站搭車或搭公車在高鐵站下車,
持有高鐵車票,或者尚未購票,但在司機查驗時表明「要到高鐵站購票搭乘高鐵」,即可
免費搭乘;因屬從寬認定,有些貪小便宜、住處離高鐵站不遠的民眾,視BRT為免費的大
眾運輸,搭到高鐵站後下車,再轉搭客運或由家人接送,節省車資。
最近爆發一起BRT司機「棄車討車資」爭議,上月廿九日下午,黃姓高中畢業生從嘉市後
站轉運中心搭BRT到高鐵站,代幣卡感應車資「零」元,他未付錢就下車;黃說,司機認
為他未帶行李,不是要轉搭高鐵,竟不顧車上近十名乘客及發動中的公車,下車緊追進入
大廳內,還質疑說「你不是要搭高鐵?去買票」,他回應「不搭了」,司機開口要一百元
的車資,他只好照付。
接駁車認定寬 不少人貪小便宜省車資
黃的家屬獲悉,直指司機欺負涉世未深的年輕人,怎能以主觀認定,越權追人要錢?車資
僅五十元,為何強索一百元?嘉義客運蔡姓管理課長說,是否為高鐵乘客,認定有模糊空
間,司機只能依經驗法則,從寬判斷,並無標準處理程序,也未訂罰則。
蔡表示,司機下車追討車資的行為過當,有檢討的必要,但乘客也要有使用者付費的觀念
;至於百元車資是司機誤認同行還有另一人,公司會退回五十元。依蔡觀察,搭BRT到嘉
義站下車的乘客,約有五%非高鐵乘客,以學生為最大宗,將建議高鐵概括承受,避免爭
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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