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大家都在談他山之石...
香港 新加坡 倫敦
收費方式 基本上上車收費,車 上下車刷卡,按距離收費 車內外售票或刷卡,
率上按餘下路程決定 按區域收費
轉乘優惠 除特定組合外,基本 全國綜合收費系統, 公車之間收費綜合,
上並不實惠,多是作 可在一次車程使用多種 但不代表可以隨便
為取消路線之補償 交通工具,仍按距離收費 轉乘
上落方向 基本上前上後下 前上後下 單人控制前上後下,
車內售票時段則無特定
收費者 公車公司 正過渡至由陸交局 全數由TfL收取
統一收取車資
經營者補貼 主要為免稅車輛及 正過渡至由陸交局擁有車 TfL基本上保有車輛,
方式 燃料 輛,經營者收服務費方式 經營者收服務費
經營權有否 雖然有限期,但續期 待查 每次經營權完結後,
限期 相當容易 路線必須重新投標
其實台北真的不考慮TfL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