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unng5 (阿豪)
2018-12-28 18:05:25新聞畫面
https://youtu.be/b_QQKn3iqLI
(為tvbs新聞畫面)
2018年12月28日 上午2:05 [GMT]
三立新聞網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41歲陳姓男子,昨天上午6時許,趕著搭捷運上班,徒步行經蘆洲區中正路、
三民路口時,違規穿越馬路,要到對面的蘆洲捷運站時,遭一部右轉的公車直接撞上,整
個人被捲入車輪底下,造成小腿骨折,經送往淡水馬偕醫院救治後,暫無生命危險。
▲監視器錄下陳男遭捲入車底瞬間。(圖/翻攝畫面)
透過影像可見,當時燈號已轉為紅燈,路口行人皆以止步,惟有一名拿著畫架的學生,先
行違規穿越馬路,而陳男緊跟在他後方穿越馬路,卻遭一部由44歲黎姓男子所駕駛的公車
撞上,整個人被捲入車輪底下,民眾見狀急忙上前搭救,將陳男拉出公車底部,並打電話
報警。
▲監視器錄下陳男遭捲入車底瞬間。(圖/翻攝畫面)
警、消獲報趕抵現場時,發現陳男小腿骨折,緊急將他送往淡水馬偕醫院救治,經治療後
暫無生命危險,而警方對黎姓駕駛進行酒測,發現他酒測值為0,至於確切車禍事故原因
,仍待進一步釐清。
▲陳男遭捲入車底,小腿骨折。(圖/翻攝畫面)
▲警方到場了解車禍事故原因。(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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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燈違規穿越馬路被公車撞
然後還要告司機?
還說有什麼刑責?
第一個違規的算他運氣好
第二個就完全示範這個教訓有多痛
上班遲到就算了,
好運省7秒,壞運晚7天回家
不然就是一條腿的代價
作者:
ludoren (地圖游擊手)
2018-12-28 18:34:00司機會不會被警察上銬帶走呀?
作者:
iddqd (iddqd)
2018-12-28 20:34:00噓違規的行人,自己闖紅燈還敢告司機,檢方直接不起訴結案就好了!
八卦是行人還堅持提告,不愧是川寶,千錯萬錯都別人的錯
作者:
hunng5 (阿豪)
2018-12-29 00:30:00重點是行人號誌紅燈
作者:
hunng5 (阿豪)
2018-12-29 01:21:00要是這樣注意而未注意甚至業務過失那行人交通號誌可以拆了
除非證明所有注意義務已盡+反應時間不足 不然很難無責
作者:
tgyhum (vinc)
2018-12-31 12:20:00找這白癡邏輯 韓國也是敗戰方 也該賠行人穿越道沒有到無敵 只是不能用交通規則做依據 會完全以民法做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