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沒關開車摔傷婦 客運司機被訴
2019-12-14 00:13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桃園報導
檢方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葉姓客運司機。記者曾健祐/攝影
檢方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葉姓客運司機。記者曾健祐/攝影
桃園客運葉姓公車司機沒關閉車門就起步,導致剛上車的蔡姓婦人重心不穩,整個人從車
門跌出車外還摔斷左手骨。車上乘客也說,當時車子頓了一下,自己在車廂跌倒,起身就
發現葉摔出車外,檢方認為,葉姓司機應確認乘客上車安全無虞,卻沒關門就冒然起步,
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他。
檢警調查,葉男(51歲)去年11月10日早上8點多,駕駛營業用大客車開經中壢區龍東路
、龍文街口載客時,本該注意車門關閉及乘客就位情形,應於乘客完成上車無安全之虞時
,才可以關門、起駛。
未料蔡婦攔停上車,仍站在駕駛座右邊的刷卡機時,葉就在未關車門情形下貿然起步行駛
,結果蔡一個重心不穩,竟直接從車門摔了出去,整個人跌坐馬路疼痛不已,經路人幫忙
報案送醫檢查,才發現左手端橈骨骨折,事後控告葉男過失傷害。
檢方傳訊時,葉坦承當天開公車載運蔡,後來起步她就跌出車門受傷;車上另名程姓乘客
也說,當時站在車廂前靠近刷卡機旁,蔡上車後在前方尋找票卡,但公車還沒關門就啟動
,後來車子頓了一下,她自己也摔倒在地,站起來後就看到蔡婦已經跌出車外,而且當時
並沒有人要下車。
檢方認為葉疏於注意,行為與蔡婦受傷有相當因果關係,偵結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他。
傷害罪﹒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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