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EHhuan (yeh人)
2020-07-12 20:01:30「台北西站拆遷」國光客運討補償! 北市府敗訴要付3228萬
ꂠꂠ
2020年07月12日 16:56
記者陳羿妏/台北報導
國光客運台北西站的A、B建物為配合北市府「西區門戶計畫」,於2016年底遭拆除,不過
事後國光客運想申請拆遷賠卻遭北市府拒絕,提訴願也被交通部駁回,因此提起行政訴訟
。對此,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判北市府敗訴,須補償國光客運3228萬1345元,全案
可上訴。
判決指出,國光客運台北西站先前分別有A、B兩棟建物, A棟主要為車站及辦公室、B棟
則是候車室,國光客運當時已和台北市政府簽好契約,使用期間到2017年4月10日為止,
然而,適逢市府辦理「西區門戶計畫」,國光客運於2016年10月配合終止契約,並且返還
土地,同年年底拆除。
台北西站拆除後,國光客運於同年12月28日請求北巿府依「拆遷補償自治條例」核發拆遷
補償費,卻遭市府以土地使用契約規定為由拒絕,再向交通部提起訴願,仍是遭到駁回「
不受理」,最後才會決定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市府補償1億480萬2237元。
法院調查,其實北市府有編列預算,獲議會審查通過,市長柯文哲也曾指示「合理合情合
法補償」5202萬1094元,只是後來市府法務局認為,此舉無法律根據,補償因而沒下文。
法院提到,國光客運台北西站的A棟建物當初核准為「臨時建物」,國光客運就已同意不
要求任何賠償,故A棟不得列入補償,不過就土地使用契約第15、16 條規定,B棟是國光
客運承接台汽公司營運使用的既有合法建物,因此可以獲得補償。
全案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依拆遷補償自治條例規定,判台北市政府須給付3228萬
1345元的補償金給國光客運,全案仍可上訴。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26015
有些原本在西站上下客的路線淪落到風吹雨淋的北一門候車站連帶其他北轉的路線常態在站外下客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20-07-13 05:14:00不過北一門轉乘淡水信義線其實比較方便就是了,只是要回重慶北路得繞很大一圈
拆了變公車彎功能大打折扣,花一堆錢卻沒比較好台北車站門口被趕過來的公車,轉乘距離和環境都變差
北一門尖峰時間很多路線排隊動線擠在一起 空間明顯不太夠吧
作者:
meimeiamy (難道我的屌是中國貨!?)
2020-07-13 10:34:00機捷A1的候車空間應該要加以利用變成短途客運轉乘站的那麼寬大的空間外加疫情前就不怎麼樣的營運效果至少拉機場線進去,旁邊還可以跟機捷共享小黃招車反而把1816、1818拉去東三門站取代機場線的位置比較好
1818 1816 1210 2001 這幾條路線就把北一門那邊塞到滿出來了
作者:
aitt (君子之交淡若水(M))
2020-07-13 21:07:00柯到後來就只會學馬英九作秀.他可能認為當時馬英九可以讓阿羅哈乖乖搬進轉運站.他也想來搞國光吧然後再拿站前計畫來邀功...現在可好了.看柯要如何解決?
記得當初新聞說,市府研究相關合約和法律後,覺得沒有違約,怎麼法院見解就不同??當初的評估哪邊出錯?
作者:
tgyhum (vinc)
2020-07-14 11:07:00訴願都只是用來拖時間的...公家的法務不是律師,時常見解跟法院不同很正常
作者:
meimeiamy (難道我的屌是中國貨!?)
2020-07-14 15:57:00有沒人能釋疑一下,A1那塊接送地轉為公車站有沒有可能BTW,2000、2001似乎沒有像966/967一樣轉成三碼的計畫
剩不到半年有這麼急呢?合約到再請人家滾蛋不是一毛都不用付
作者:
toulu (迷上黏土臉正妹)
2020-07-15 22:57:00如果可隨時收回不用補償,當時國光怎會同意這不平等條約?
可能法務還停留在行政法院都是抄答辯狀的年代結果被法院狠打一巴掌
法務或律師跟法院見解一定相同 那還要法院幹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