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公車癡漢胯下「硬督」 女高中生忍淚3招解決他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
嘉義某大學李姓碩士生2019年趁著高中學生放學時擠上公車,以胯下碰觸女高中生,
女學生當下覺得噁心、想哭,但看見李男還想找其他人下手,她把書包側背阻隔李男,拿
手機拍下他,拉走女同學,兩人下車告知教官並報案。李男被判處5個月,但在台南高分
院二審時,法官給予緩刑2年,沒有失去自由身。
2019年10月底,李男跟著一群女高中生擠上公車,碰觸前方女學生腰部和臀部,被害
女學生回頭查看,原本以為李男是不小心的,她側身站在走道時,又發現臀部、腰部有大
面積從後方碰撞,一回頭又是李男。
女高中當下覺得很想哭,但她心想必須冷靜下來,觀察到李男騷擾她後沒有下車,而
是朝著另一名女同學擠過去,她連忙把書包側背當盾牌防身,接著拿手機拍下李男的身影
作為證據,最後去救另一名女同學。兩人事後一起向教官說了這件事,教官建議報案。
而女高中生拍下的照片與公車上的監視器、一卡通刷卡紀錄及李男車牌等,掌握了證
據連結,但李男矢口否認指稱,女學生身高才160幾,他有180多公分,要碰她的腰臀必須
要蹲下來。法官則請155公分的助理現場實測,李男不用蹲下來也能碰到助理腰臀;女高
中也指認,李男疑似用胯下從背後碰撞她。
法官念在李男是碩士肄業、也沒有前科,並跟女高中生的告訴代理人達成和解,因此
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處5個月徒刑,但緩刑2年。
https://news.ltn.com.tw/news/ChiayiCounty/breakingnews/3427493
(自由時報 2021-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