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車使用年限最長12年 車輛汰舊換新多報廢
LTN 113/7/16 記者林承鴻
基隆公車近來頻傳故障引發關注,台北市公共運輸處說明,北市公車使用年限最長8年,
而低地板公車經4級保養可申請延長至12年,屆使用年限公車多報廢處理,目前台北市公
車車齡皆符合規範。另外,公運處沒有定期統計公車故障數據,但有要求業者出車前須先
巡視車輛,確認各項設備正常運轉。
台北市公共運輸處大眾運輸科科長郭建辰表示,統計到6月份為止,台北市聯營公車共有
3346輛,其中低地板公車2305輛、電動公車650輛、其餘中型和大型公車等391輛。
一般公車使用年限最長8年,而低地板公車另根據「臺北市公共運輸處推動低地板公車補
貼作業要點」,於使用年限屆齡前2年起至2個月間完成4級車輛保養,得檢附相關資料申
請延長使用年限至12年。
郭建辰說除了客運業者須自行管理車齡外,公運處也有管控,目前台北市公車車齡皆符合
規範。目前雖沒有定期統計公車故障數據,但一旦公車發生故障影響乘客乘車,客運業者
須協助乘客轉乘,並回報公運處。而業者若評估車輛故障率高須汰換零件,可申請停駛或
直接報廢。
至於公車到使用年限後會如何處理,郭建辰說,基本上都會報廢,少部分車況尚好的車輛
有可能賣到其他縣市。公運處補充,柴油公車即便未達使用年限亦可提早申請汰舊換新為
電動公車,惟業者基於營運考量仍多會使用至原有期限,公運處以2030年市區公車全面電
動化為長期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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