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Drama-ticket板 版主Lottery判決文撤銷

作者: FanJohn519 (反正就這樣)   2019-06-08 12:13:34
: 站規以及群組規並沒有規定,板主需要將判決結果,另外用站內信通知
: 檢舉人以及被檢舉人
抱歉,因僅孰悉版規,不熟站規及群組規,這部分我誤解向您道歉,只是覺得審查
過程沒被詢問,提供事證有些奇怪,事證並非只是三篇文章,我可以提供原價出售
的匯款紀錄以及版友帳號。
: 在沒有任何事證的情況之下,檢舉人自行腦補,將你那三篇連貫起來。
: 事後檢舉人又拿不出證據,證明你那三篇是有因果關係,
: 檢舉人也拿不出證據,證明你有賣黃牛票,故判決無罪。
: 再來假設你那三篇確實有因果關係(假設語氣),那也無違反板規,也不是賣黃牛票
: ,只是會造成社會觀感不佳。
審查過程可以要求被檢舉人我提供事證,不用假設,亦不用勞煩到前版主。
: 甲君與你的判決放在同一篇,是假設語氣,假設即使你三篇有因果關係,但是你這樣做
: ,也無違反中華民國社會秩序維護法,也無違反板規
我會上報到組務,就是不希望您的假設語氣與我的ID放在一起,如需假設麻煩另開一篇,
與我ID不相關的。
: 除非你自己自己承認,你那三篇是有因果關係
: (拿付費票換免費票+拿回原票價,然後又把換來的免費票換成付費票,
: 之後又把那張付費票券售出)
: 既然你那三篇根本無因果關係,
: 你也沒有拿Hito免費票拿去換周興哲票,再把換來的周興哲票拿去出售。
: 簡單來說,周興哲票是你自己搶購到,只是你搶購到周興哲,又只有原價賣出而已。
: 中間無獲利,卻白白浪費時間。
: 既然無獲利,就無所謂造成社會觀感不佳的情況。
: (若你願意承認的話另當別論)
沒採用被檢舉人事證的結論,就是會有各種的假設。
因鎖文,我想在下方推文證明我被檢舉的三篇真實情況都無法,
自行貼一篇澄清文章卻被警告刪除,如禁止鎖文無法在訴求中達到,我再去他版建議。
: 真好玩,判決書不寫出被檢舉人的ID,請問是要如何寫出判決書?
: 站長在BoardCourt、PTTLaw板上做出任何一篇判決,也沒有徵詢過被檢舉人是否
: 同意公開ID的意見。
: 任何板主、小組長、群組長,在寫判決書時候,也沒有必要徵詢被檢舉人
: 是否同意公開ID的意見。
: 該篇判決1S-J318A是我與前板主討論過之後所做出的判決,並不需要詢問你的事證
: (事證就是你被檢舉在板上的三篇)
事證不只是文章而已,如不提供只會有更多的假設,判決書出現在BoardCourt、PTTLaw
是已經很明確的對裁定不滿,而後進行上訴,我不介意判決書中我的ID出現在這些版,
但因經常使用的版是drama-ticket版,我的ID出現在此判決公告,而判決書中有各種假設
、影射,有損我名譽,即便以甲君代之,但仍為同篇文章,需假設煩另行公告。
: 站規,群組規無規定判決完畢需要另外將判決書寄信給檢舉人及被檢舉人
: : 並詢問是否願意作為說明3的例子,而不是完全沒通知的情況下逕行公告。
: 同上理由
同上,因不熟站規及群組規,抱歉提出此看法,但仍認為事證不足,需向我要求更多
事證,不然不停的假設,在不清楚來龍去脈的其他版友,僅憑該篇公告文標題,便會
先入為主認為我是黃牛。
: 所有公告板主可以視情況要鎖文與否,這是站長賦予板主的權利
但是因鎖文,我要在下方提供不被您詢問的事證,自清的機會也沒有,自行貼澄清文也被
您警告刪除;版主作法都不同,但因此次我連要在下方解釋的機會都沒有,故提出此訴求
。如要以前版主參考,往例公告皆無鎖文造成一言堂情況。
: 有人檢舉,就要判決貼公告,這是天經地義。板主接獲私信檢舉,
: 也要審理公開在板上判決結果,這個是板主應該要做的義務。
沒錯,我認同,版主辛苦了。
: 你現在要求板主違反組規,不貼出判決公告,真的令人匪夷所思。
: 相關疑問已經回覆在板上,重複的部分不再重覆說明。
判決書#1S-J318A (Drama-Ticket)
可以公開,但是我想上訴的點是,判決書跟說明3的假設不能分開嗎?
判決書中的說明3,雖以甲君假設,在往上看很明顯是我的ID判決書,但是實際情況
根本不是假設所言,我認為很明顯在影射我本人,故上訴此版。
還是回歸到無罪判決,既然判決我無罪,能否撤銷此公告,此公告中各種假設、影射,
即便無罪,在無細看文章內容人的眼裡也變有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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