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為什麼曖昧了,卻又要傷害

作者: ImNot5566 (❺❺❻❻)   2016-04-10 12:35:54
※ 引述《ShaneMa (憶羽居士)》之銘言:
: 不放原文,擔心會被她看到。劇情有點曲折,就當給之前有幫我分析的人看看故事吧。
: 最新動態是,我終於慢慢弄清楚她所謂的某種一定不能在一起的原因是什麼。原因是她有男朋友了,而且是個有穩定工作成熟穩重的男友,只是她男友為人木訥,話題不多,聊的也少,而且已經一起三年了。難怪她說我沒著落,而她想要穩定。
: By the way,她男友在西雅圖,Microsoft當工程師。而我,還在讀研究所。
: 雖然這幾天每天和她講電話,一次一到兩個小時,而她男友一個星期就給他講一小會。但知道她不牽手的原因後,我就蠻釋然的,是我我也選微軟工程師。
看了你的文章真的心有戚戚焉
你感情放太快了
大家都只是在做選擇罷了
對你沒感覺 但也沒有反感
有的人不太在意肢體接觸
只要不反感
牽手、擁抱、臉貼臉、小kiss、貼胸等等 基本上都沒有問題的
不是限定於情人
在選擇對象的時候,切忌不要感情放太快
慢慢暸解彼此,追求、告白後才是真的
講直接一點 打完炮才覺得我們只能當朋友的大有人在
然後跟工作應該沒有關係 不用太在意你是碩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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