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立委罵很大,罵不用錢!

作者: hohorena (楚天雲)   2009-03-27 23: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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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ohorena (楚天雲)
標題: [情報] 立委罵很大,罵不用錢!
時間: Fri Mar 27 23:54:15 2009
立委罵很大,罵不用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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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每位立委都代表著民意的期待,然其非但沒有以身作則,
作為人民的表率,還不時在議場內不斷上演各式言行脫序的戲碼,以求搏得媒體之親睞
(附表一) ,並常以言論免責權作為其逃避責任之藉口!
雖然根據言論免責權,舉凡在院會或委員會之發言、質詢、提案、表決以及與此直接相
關之附隨行為,如院內黨團協商、公聽會之發言等均屬應予保障之事項。然《立法委員
行為法》第二章第七條卻也明文規定了立法委員問政不得有之行為(附表二),並非完全
任 由立委們自由發揮,而是有著一定的規範,以維護議事會議進行之穩定與品質。
因此,希望立委諸公們能夠秉持著理性問政的原則,相互尊重,而不去逞口舌之快,為
社會建立良好的民主風範!
資料來源:http://0rz.tw/YlSpr;http://www.ccw.org.tw/?p=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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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
│日期 │事件 │
├─────┼─────────────────────┤
│2008/10/02│余天「寧要洗錢總統,不要洗腎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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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毅「陳水扁吃錢都來不及,哪有時間吃X便」 │
├─────┼─────────────────────┤
│2008/10/03│黃昭順大罵「不要臉」 │
├─────┼─────────────────────┤
│2008/10/13│盧嘉辰諷刺「幫她找個老公,她就高興了」 │
├─────┼─────────────────────┤
│2009/03/14│盧嘉辰「陳菊市長馬上中風,是現世報」 │
├─────┼─────────────────────┤
│2009/03/16│郭素春「知識水準低的人拼命生小孩」 │
└─────┴─────────────────────┘
附表二:
┌────────────────────────┐
│《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二章第七條 │
├─┬──────────────────────┤
│一│ 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 │
├─┼──────────────────────┤
│二│ 辱罵或涉及人身攻擊之言詞 │
├─┼──────────────────────┤
│三│ 發言超過時間,不聽主席制止 │
├─┼──────────────────────┤
│四│ 未得主席同意,插言干擾他人發言而不聽制止 │
├─┼──────────────────────┤
│五│ 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 │
├─┼──────────────────────┤
│六│ 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 │
├─┼──────────────────────┤
│七│ 脅迫他人為議事之作為或不作為 │
├─┼──────────────────────┤
│八│ 攜入危險物品 │
├─┼──────────────────────┤
│九│ 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 │
├─┼──────────────────────┤
│十│ 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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