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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國稅局對實際領出的款項是否視為贈與他人
作者:
PTTHappy
(no)
2016-03-05 08:46:01
※ 引述《g9591410 (天帝零劍)》之銘言:
: ※ 引述《PTTHappy (no)》之銘言:
: : 請問
: : 不曉得國稅局的實務做法慣例會是?因此請教一下...
: 現在所得是往前追七年
: 如果你是不經過金融機構 而是放在家裡 永遠沒有辦法過七年
: 例如把錢放在保險箱20年 20年後拿來投資股票 房地產 名車
: 財產馬上爆增被查稅 因為放在家裡永遠不會超過7年
~~~~
謝謝g網友 g網友的說明合情合理。
我們做財務規劃,本來就要站在雙方立場想:
如果我是國稅局,張小毛「莫名其妙」「就算在張三去世20年後好了」「從張小毛的
保險箱或哪個隱藏地方」將假設一千萬元又存入張小毛帳戶,那麼「這一千萬元」從哪裡
讓張小毛得到的?張小毛如果解釋不出來(港片裡,被廉政公署調查的角色說:我去乞討
賺來的,不行嗎?恐怕不會被國稅局接受。
1.不然各位認為這種「答辯」及格嗎呢?),的確,被追稅很合理。
2.可是如果是小額數萬元數萬元的,近期張小毛自己用(先前張三提領出來的現金)
存入自己帳戶,假設每幾個月存個幾萬元入帳戶,整年統計是10萬元。(張三另外用
匯款贈與220萬元)是不是就較為不受追稅,因為比較好解釋這10萬元?
3.可是,若張小毛在幾年內預計都因為準備公務員考試,沒有去兼職,實際上不可能有
收入;那麼就算在這幾年內,張小毛帳戶內每年增加了10萬元,是不是依然會被國稅局
質疑說,這「三不五時幾萬元幾萬元存入」的「整年統計」「10萬元」(不是上百萬元)
也是張三的贈與,而且因為張三每年也另外有匯款贈與了220萬元給張小毛,所以查出這
每年多出的來源不明的10萬元以後,超過每年免稅額,需向張小毛追繳贈與稅?
請教網友們上述三點疑惑。感謝說明囉~
: 絕對會被追稅...
: 如果有父子關係 用每年的220萬贈與稅慢慢轉過去
: 沒有父子關係 像是祖孫 用保險 收付保險金請不要用轉帳...
: 避免高額投保跟密集投保 最好分年期分散掉風險
作者:
isaacwu974
(退隱江湖摟)
2016-03-05 13:43:00
生活裡需要用錢買的東西,只有很少一部分需要實名登記,你可以用這筆錢滿足很多需要,就算要正大光明轉移到自己名下,也不必要直接存進銀行啊?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6-03-05 15:09:00
不需要那麼無聊,國稅局沒那麼神勇,再說1000萬都可以放著不進戶頭的話,10萬拿去花掉不進戶頭查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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