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不必記名或過戶的家用萬元以上動產有哪些

作者: PTTHappy (no)   2016-04-11 14:54:49
※ 引述《PTTHappy (no)》之銘言:
: 如題,要將銀行存款藉由代購轉為家用(個人)實物給家人使用,
: 而不採用贈與金錢的方式。
: 有沒有不必記名或過戶的動產?例如汽車就不行,因為車主需記名。
: 電視機、冰箱等等則因為已經有了,較不適合。
: 我目前只聯想得到,可以代購例如電腦、印表機等等動產。
接續以前文章,很多版上大大建議了購買某些較貴重的實物,主要是家電類:電視、冰箱
等等....
我剛剛想到一個長輩那一代傳統的「實物」替換「鈔票」價值的「生前贈與特定晚輩
(因故不採用遺贈)」節稅並且保值(不是花掉,花掉就沒有意義了)方法:
購買金銀珠寶。簡單來舉例:黃金。
這麼做的缺點,當然是會跟金價波動有關聯,如果購買黃金後金價下跌,那麼會虧損。
不過若是相比於:
A.長輩(陸續)購買(購入的總價會超過每年度贈與稅免稅額的)黃金,
晚輩用自身名義在銀行租保險箱,長輩將黃金交給特定晚輩去放入(晚輩的)保險箱。
B.長輩將超過美年度贈與稅免稅額的存款轉帳到特定晚輩帳戶。
假設以新台幣300~500萬元的價值而言:
跟贈與稅的10%約30~50萬相比,金價就算下跌,因此的虧損會不會也小於30萬?
因此A.的操作法比B.好呢?國稅局總不會連長輩的「繼承人」掛名的保險箱,
也統統要求開啟檢查?
: ,跟直接匯款給受贈人去購買電腦、印表機相比,若由贈與人直接提領現款去購買,
: 如同合法節省數萬元的贈與稅稅基。
: 因此請教一下,還有哪些萬元以上、屬於個人可以常用的居家用品呢(
: 可能主要呈現在電器方面吧),可以作為合法節稅的規劃呢?懇請提示看看....
: 謝謝啊...
作者: ntoufatman (胖俠)   2016-04-11 19:02:00
我覺得你很不尊重之前回答你的人,包括我在內。你講的方法第一篇不就有人提出來了黃金跌10%不奇怪,漲10%也不奇怪。有空回去看第一篇,裡面就有教你該做"什麼"了14129篇 或文章代碼#1Ml9jKZH你比照憲兵事件去思考,看看怎樣可以開啟檢查。再提醒你一個盲點,你去查當場買實體黃金跟立刻賣回去賠多少%。又或者是家電每隔一年折價多少%。http://goo.gl/NXWelP
作者: PTTHappy (no)   2016-04-12 02:01:00
n大第三行說的蠻有參考價值 但n大在我第1篇文的購買大量家電等建議 恐不適宜 難以照辦-不然家變成另類百貨行嗎?就是因為第1篇諸位大大講的仍有意猶未盡之處 故我再度問n大要解讀成我沒尊重諸位大大 我只能莫可奈何 任n大想了畢竟諸位大大推文之間有時彼此意見不一 我整理之餘也不完全記得哪幾項是多數大大認可或僅一位主張而其他人反對所以 若讓n大認為我沒尊重諸位大大 我只能說真的很抱歉~
作者: ntoufatman (胖俠)   2016-04-12 07:50:00
給你買哪些家電的建議,然後又說不適宜~ 呵呵祝你早日完成財產節稅移轉+躲掉特留分 不講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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