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7-10-16 18:30:20※ 引述《rom063310150 (rptn)》之銘言:
: 目前收入 33000~36000左右
: 目前是希望30歲能結婚買房
結婚買房說實在對財務規劃來說很籠統
而且結婚以登記為要件,您需要的是一個願意跟您結婚的對象,可能不是錢
如果能為了錢跟您結婚,那應該也可以為了錢送您上路吧
錢可以買到很多東西,在某地找到合法交配對象應該也沒問題,真愛就有點過份了
對錢的真愛除外
想買怎樣的房,位置,大小,布置,需要多少經費?贊助衣索匹亞災民建個小屋,也許
您現在就可以負擔,帝寶一戶?
推薦翻下太宰治的人間失格,圖書館應該可以借到,應該說說太宰治的一生比書精彩?
如何靠女人供養度過一生,多次偕女伴自殺,大部分都是女生先走了
有才華的美男子,不一定覺得自己幸福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7-10-16 20:10:00目標的具像化跟方向問題民法的結婚要件是登記,登記至少要2個人有錢是結婚的非必要,非充分條件原po不交待要買哪裡,怎樣的房子,那都空想具像化所要的東西,方向跟距離會清楚很多換一種說法就可以讓婚姻跟財務規劃掛勾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7-10-16 20:42:00例如女方要求聘金1000萬,台北市房屋一戶婚前先過戶女方婚後家用男方全額負擔,每月另給女方5萬零用錢之類就可以很乾脆的建議原po換個對象或者等中樂透還是創業成功之類再說他薪水短期內不太可能達成或是準備100萬找仲介外籍新娘,這也可以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