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台北市為例
108年度臺北市低收入戶家庭生活扶助標準
第0類 全戶均無收入。每人可領取16,580元生活扶助費;
第三口(含)以上領13,800元。
16580*12超過啥勞工紓困貸款吧?
家戶內如有兒童、少年、身心障礙者、65歲以上老人,另增發兒童生活補助費、
少年生活補助費、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老人生活補助費(比照中低收入老
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6條第1項第1款發給金額辦理)。
列冊低收入戶,健保費全免
國民年金低收入戶,保費政府全額負擔,不用交錢,沒保勞保啥還是有個國民年金保險
老年,身障,喪葬啥給付項目
還有些五四三的社會福利
至於怎麼取得低收入戶資格,那是另外的故事了
夠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