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ananablue (BB)》之銘言:
: 身邊有朋友欠債,所以現在越來越關心這類問題。以下非我朋友的例子。
: 假如有現金30萬,存款1200萬,事業投資250萬,不包括土地,建物跟奢使品。
: 而債務有1500萬,會想先還債嗎,還是把錢留著?
: 另外保單是什麼啊?Google了一下還是沒有很懂。
: 謝謝大家~
錢就是要用
用法有很多
其中當然包括還債、提供安定感
如果債務的利率低 例如房貸1.6%
存款有辦法創造一倍以上的現金流
我不會去急著還這筆債務
但是同時要看自己每個月主動收入的現金流多少
以房貸來說債務1500萬,
20年貸款一個月大約在7萬5千元內
如果自己收入夠,扣掉7.5萬可支配所得
仍然可以讓你沒有壓力 甚至存錢投資
那當然不用還
不過假使換工作,收入銳減
每個月可能只能賺10萬
這時我會考慮部分還款
例如還款個900萬 餘600萬
讓我房貸每個月繳三萬就好
結論就是
錢要用才有價值
創造更多的利潤永遠優先
如果債務利息很高
還債也是創造利潤的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