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友po)
想詢問板上各位前輩理債順序與方向
職業為自由業,月薪約4到8萬,目前負債兩筆信貸
以下為各項債務與利率
1、大筆銀行信用貸款 120萬 /5.6% 月付24000 剩餘57期
2、小筆銀行信用貸款 3萬5 /10.78% 月付2500 剩餘15期
3、十年期儲蓄險 3萬4 / 4% 剩餘三年保單滿期
目前理債方向,身上預留五萬的現金當緊急備用金,每個月薪水扣除信貸月付金/日常支
出/家用後,剩餘的薪水拿去還保單借款。
想提問:十年期儲蓄險上可以 再貸11萬出來,如果把儲蓄險再貸出來還信貸的部分是否
可行?
主要會把小筆3萬5的信貸結清,再把大筆信貸拉高月付金到三萬,用多貸出來的儲蓄險攤
還。(因為先前有跟銀行降過利率,因此有綁約,不能做大額還款,僅能做拉高月付金來
降低期數)
因試算後,發現利息差異不大(主要也是很不會算,不知道有沒有計算錯誤)猶豫是不是
把保單的錢繼續放在裡面當緊急備用金,還是領出來解決負債
感謝大家!
※ 編輯: seven1016 (101.12.6.237 臺灣), 03/25/2021 20:5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