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問一下
達成1+2的條件
再實行工作幾年+gap year一年
1.條件
先累積到一定的被動收入
例如每個月有個2萬元 至少不會餓死了
+
2.
然後 開始調整成
工作幾年
存個可以休息幾年的錢
就gap year 一年
再工作幾年
存個可以休息幾年的錢
再gap year一年
這樣子有搞頭嗎?
會不會比一路撐到65歲
老了也沒體力玩
還要有彈性?也比較有體力玩?
但要付出的機會成本
就是沒辦法累積特休年資
也沒辦法在一間公司太久
但好處是
自己給自己休假一整年
所以放假應該是比特休假還好
還有一個缺點是
可能年紀大了
找工作不太好找到太理想的工作
但就是相對彈性的生活方式
就算真的老了一樣可以做保全
也沒有真的要完全退休
反正就是能做什麼就做什麼
也是在社會貢獻一己之力
有人這樣做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