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與妻B(以下將夫妻簡稱A)
有小孩CD A B稅率都30%
A早年已經贈與給D 也想每年贈與股票給C
但C的稅率有到30% 股利要繳太多稅
可否先贈與給D D因為資產在海外 境內稅率5%
可否A D簽訂借名登記契約
規定C想要用錢時 D賣股無息或極低息借貸給C
未來如果A過世 股票就歸屬D 但D遺產就少分(用協議繼承)
親屬間無息借貸會被視為贈與嗎?
如果被懷疑 以極低息(0.1%)借貸呢?
作者:
forent (為何那麼愛睡覺呢?)
2023-03-28 04:21:00不要講啦,直接抗議這個稅,還造成行政暴力。喔~他們理由就是哪個落後國家這樣做?
作者:
peter98 (新兵)
2023-03-28 04:23:00你的問題可以問專業的人 但是你說的解法很蠢且不明智其實贈與只需要發生在AC之間 透過D會有各種問題 然後你要不要好好想想你的解法到底在說啥 你的解法跟"不要贈股票給C 而C要用錢的時候A在賣股給C現金"差在哪 = =b如果A是為了遺產稅的問題 現在就是要把股票丟給C或D 那A要做的事情是搞一個不可撤銷的信託或者贈給我也可以 我不在意繳30%的稅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23-03-28 05:20:00太複雜了,而且錢夠多的話,國稅局那還有主觀認定事實條款啥連保險都有被認定是逃稅贈與的可能要送錢,直接賣掉送錢就是了,贈與稅是課贈與人的吧...-.-要永久無息借貸不用還的,跟贈與的差距?算不算借貸,跟親屬不親屬其實沒啥關係,有登記的資產金流轉移不可能查不到,要不要查而已,夠膽的話,做虛擬幣資產轉移,政府大概沒完整資料...不管賺不賺錢,缺不缺錢一部份是很主觀的...A有機會讓CD成為仇人或同歸於盡吧?
主要看有沒有要持續持有特定股票的必要吧 沒有的話轉低息或無息產品就好
不要透過D,孩子是個體,該給誰給誰,以免不必要的紛爭
作者:
peter98 (新兵)
2023-03-28 08:49:00OK 了解 但是AC之間的關係不要扯進D比較好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23-03-28 09:27:00之前柯文哲跟他爸無息借貸,國稅局的立場是利息的部份要課贈與稅的樣子。當時應該有些人會寫些法律參考,你可以查看看國稅局有一個合理借貸利率。極低息跟無息都會低於這個國稅局的利率。
作者: YWMJ 2023-03-28 12:19:00
使用保險指定繼承避免CD的問題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23-03-28 13:37:00臺銀基準利率目前是2.992%。低於這個數字,國稅局會有意見。另外,借據要公證。還要有具體還款事實。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23-03-28 19:19:00很蠢,你不是第一個想到的
作者:
z820410 (穩健積極派)
2023-03-28 19:23:00有些雖然文字上看起來可以避免但國稅局說有事實你想甩也甩不掉
作者: qec (viewsonic) 2023-03-29 08:30:00
有這麼難?找個沒跟台灣交換金融資訊,走海洋法系信託且有稅務優勢的地區/國家去處理就好了
去銀樓買黃金白銀鑽石給D 國稅局又抓不到 D只要一次賣一點不要全賣就好了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23-03-29 16:43:00玩海外的自己又不懂,當心全部身家送人...
把股票給D之後(不論是否借名登記),要求D每年把全部或一定比例的股利所得贈與給C不行嗎?還是說這些股票每年股利所得會超過244萬?
作者: whitedragon 2023-03-29 21:17:00
貴重金屬台灣是記名制,飾品溢價至少50%,純金買賣差價也去看一下黃金買賣還是直接課6%所得稅,要這樣搞20%贈與稅繳一繳就好了
作者: Bernard (換五檔~) 2023-03-30 20:06:00
當國稅局的實質課稅原則是擺好看的嗎為了節稅反而增加諸多其他紛爭風險
作者:
uranus99 (134夜市大學??)
2023-04-05 07:03:00看了整篇,最簡單還是利用每年244萬免稅額....父母各244萬,一年有488萬額度,一般等級有錢人夠用了..一年488萬都不夠的,那種全世界前2%的人士找專業的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