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大陸是不是認為抄襲、山寨之類的很合理?

作者: leviathen (GO BLUE!)   2014-07-11 14:29:48
回一些我稍微了解的智慧財產權的基本概念,主要可能大部分以美國專利法回應
(因為台灣的沒念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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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山寨文化也是一種『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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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山寨文化也是文化,文化沒有高下之分,並不是只有文明國家的文化稱作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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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始部落的文化也是文化,所以山寨文化也是文化,也應該被尊重
補上這段批判,
今天一堆人愛在街頭上裸奔,也可以是一種文化,只是這犯法啊!!
因此山寨當然也可以是文化,如果違反智財法的話,那就是錯誤的。
至於這種錯事值不值得尊不尊重,我覺得這是個人喜好問題了....
: 2.山寨的過程,也是工業國家都走過的歷史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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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說,19世紀美國崛起時,也是山寨英國的工業與文化;日本在二戰後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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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期也是山寨美國、歐洲的產品。作為一個工業後進國家,從模仿、學習到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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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來就需要一個過程。既然你們美國、日本、台灣以前也有山寨,為何中國不能山寨?
模仿確實是工業開始的必經之路,但是智慧財產權跟這是兩碼子事。
中國可以借用人家的設計,但是那就需要跟設計者購買使用權,今天用了不付錢才是奇怪
抄的名正言順講話還這麼大聲?這叫那些創造者/設計者情何以堪?
智慧財產權本身就是保障創意,為了確保任何一個創新設計都不該被隨意偷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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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先進國家的品牌制度妨礙消費者的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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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方說,我很喜歡某一款LV經典包包的設計。但是這款設計的智慧財產權是屬於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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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者綁在一起,密不可分。我沒有辦法只模仿LV的設計,卻不用LV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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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是,假定LV這款經典包的售價高達30萬新台幣,可是我口袋只有3000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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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無論如何都沒有辦法享用這種款式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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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如我只喜歡這種設計,對LV這個品牌沒有偏好,我為什麼不能只山寨這個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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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許它的成本不到3000元
這也是智慧財產權的論點之一,同樣的例子,你不該去責怪LV的賣得太貴,
你應該去責怪為啥便宜的品牌無法弄出這樣的設計。
智財法也是為了刺激創意本身而發展出來的,強迫後來者必須加上更多新奇點子
以專利來說,只要加上一個原有專利沒有囊闊的項目就可以有效規避,因此
就產品多樣化來說,專利法並沒有讓你無法享有類似設計。
只是如果你只要LV那款而不愛其他改版款....那就出錢啊 =3=
整體來說,智財本身是可以規避的,所以才會出現類似設計,但無法完全雷同。
至於抄襲的評判標準,就牽涉到更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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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山寨文化已經形成產業鏈與產業聚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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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寨文化相關產業,可能有數百萬人靠這個吃飯,數百萬個家庭以此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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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要打擊山寨產業,不就是斷人財路,甚至是斷人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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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而會造成失業等社會問題
無稽之談,人家花好幾年弄出設計就不用吃飯,就不需要尊重?
隨意抄襲也一樣會造成先進者失業跟斷人財路,因此這論點是狗屁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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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共產主義的精神,就是公有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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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大陸叫『知識產權』,這是屬於全人類的共同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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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私人壟斷,豈不是違反社會主義的基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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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助於人類精神文明的進展
:
智慧財產權公開程度不同,有分成各種不同細項
但是其中的專利就是完全公開的,商業機密則是保密
而且有很多項目是無法被用智財來壟斷的,ex: 演算法
所以其實智財法本身並沒有壟斷知識,反因為強迫後來者需要規避先進者創意,
進而幫助文明發展。
作者: deepbluedj (老鷹與鴨子)   2014-07-11 14:32:00
推而且要抄襲就算了.做出來還比原版爛超多.非常遜有本事就抄去然後改的比原版好.抄襲還一副囂張嘴臉很讓人討厭
作者: qwer123441 (嗨 山根)   2014-07-11 14:45:00
真的 抄襲還一副囂張嘴臉真的很讓人討厭+1
作者: va2475 (淡心)   2014-07-11 15:08:00
LV那例子只是詭辯而已,不想去作更好的產品又想賺錢
作者: a12073311 (沒有)   2014-07-11 15:19:00
簡單來說 想當婊子又想立牌坊
作者: Gaujing (高進)   2014-07-11 15:38:00
一個關起來自己打 一個打開門被人打的差別而已 lol
作者: deepbluedj (老鷹與鴨子)   2014-07-11 15:38:00
然後還一副理所當然的跩樣.......(唉...羞恥心不存在
作者: paril (paril)   2014-07-11 16:25:00
我想到修仙者總是把資源挖光光...
作者: shiningQ (湘ˇ)   2014-07-11 16:33:00
如果沒有智財權保護,自己花了幾十萬幾百萬弄出的創新,結果別人不花錢就剽竊去,這樣以後誰還願意自己研發? 變成大家都坐等著別人搞出新東西自己再去抄,這對整個產業的發展才是大問題吧,山寨還這麼理直氣壯對產業才是殺雞取卵
作者: name0625 (lawpy)   2014-07-11 17:22:00
推,之前教智財的老師說過,智慧財產權是拿來促進發展,保障用來獲利的權利,讓大家願意拿出自己的研究並公開,而不是人人敝帚自珍
作者: coldsheep (北極當別墅南極當家住)   2014-07-11 18:15:00
沒錯 放任抄襲才是阻礙創新的元兇不能只想超別人創意 自己卻不願創新
作者: mquare (爹卡路恰)   2014-07-11 18:49:00
其實我不太認同你的第二點啦 但是其他完全接受因為弱國要爬起來 如果完全接受大國的規則制度的話那大概會死很慘!因為光是權利金這種東西 就可以很好壓榨因為智慧財產權是一把刀 可以刺向別人 也可以保護自己但是如果對方是手無寸鐵的話 那是否就是完全壓榨了會覺得對岸過分 是因為他們數量和市場太大了當這麼大的市場 卻因為無視山寨成品 讓外國人士無法使用智慧財產權刀子 他們當然會覺得過分我不知道智慧財產權是否有對弱小者的保護啦但是如果全都是強者遊戲規則的話 那大概能了解的思考邏輯!!但是 3 4 5 點真的是狗屁阿 1 2 點還認可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4-07-11 19:16:00
不了解還能說這麼多~商品市場龐大花點錢買使用權更不過分吧~
作者: noobismeok (冰火)   2014-07-11 19:36:00
如果回歸現實黑暗面,因為專利是要公開的!!在審核過程中是由政府部門審核,假如審核者發現這東西很賺錢
作者: typepeter (∵Peter∴笑點)   2014-07-11 19:37:00
像好神拖 也是有一堆廠商因為專利公開 成功避開專利
作者: noobismeok (冰火)   2014-07-11 19:37:00
會通知自己認識的公司,搶先申請,然後卡你的案發明者就被剝削了這是在台灣現實發生的例子
作者: mquare (爹卡路恰)   2014-07-11 20:50:00
所以我不完全反對山寨這種文化 因為它是因應智慧財產權這種必要之惡 所衍生的另一種惡
作者: Gaujing (高進)   2014-07-11 21:09:00
....智財權最先為善 你所謂的惡是因為擴張過度 而導致部分國家資源集中化 26的論述向來都是先活著再談文化
作者: noobismeok (冰火)   2014-07-11 21:10:00
依樓上的意思是奪走別人的創意成果是可以容許瞜?QQ被插隊
作者: Gaujing (高進)   2014-07-11 21:11:00
只是現在無糧食危機 所得平均上升的情況下還是先求飽那套
作者: noobismeok (冰火)   2014-07-11 21:11:00
其實這種文化是必須要打擊,不能鼓勵,養成坐享其成
作者: Gaujing (高進)   2014-07-11 21:12:00
這就變成像現在這種很荒謬 甚至大力鼓吹山寨的情況
作者: noobismeok (冰火)   2014-07-11 21:12:00
那大家只需要等人的成果出來,再一起去搶不就很奇怪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4-07-11 21:20:00
其實並不會,就我所了解的中國大陸的情況,他們是認為山寨大國與大國崛起是可以同時存在的還有人告訴我說『存在即為合理』!叫我不要想太多 = =總之,整個邏輯是跟我們完全不一樣的
作者: Gaujing (高進)   2014-07-11 21:25:00
就看他們怎麼複製貼上搞出新東西總覺得比米國民主洗腦文化更直接 用經濟制裁XD用山寨次品 或是完全抄襲壓低成本壓爛市場 然後稱霸世界ww
作者: k91011022 (徬徨)   2014-07-11 22:39:00
小米一樣有山債
作者: ab170926 (華胥)   2014-07-12 03:23:00
其實我一直以為他們觀念就是共產 所以版權不重要
作者: darkbrigher (暗行者)   2014-07-12 03:45:00
強國人哪裡共產了 比資本國家還資本 大概餓太久了
作者: allcreative (森羅萬象)   2014-07-12 09:51:00
智財權哪是什麼保護創意 就是保意既得利益者的惡法
作者: poxazrt (往事如風)   2014-07-12 11:05:00
不反對過度的濫用智財權會使得既得利益者的權力膨脹但是若沒有智財權 會使得人們不願花任何心力去創新、研發我相信智財權肯定是利大於弊的
作者: mquare (爹卡路恰)   2014-07-12 12:29:00
就是因為Z>B 所以我才說是必要之惡
作者: marxOO (奪冠啦barcelona)   2014-07-12 14:41:00
若沒有智財權 會使得人們不願花任何心力去創新、研發過去幾千年應該都不會進步才對
作者: shiningQ (湘ˇ)   2014-07-12 22:20:00
即使是過去人們握有專門技術也不會無條件拿出來與人分享的,因為沒有法律保護,怕洩漏出去只能靠自家隱密的代代相傳,這也導致一些技術一旦遇到意外缺乏傳人就消失了何況過去的產業模式和現在也不一樣了,現代的的產業分工模式/資訊傳播/生產技術讓山寨變得更容易,還能快速的大量仿冒生產搶占市場,破壞力會比過去幾千年還大上千上萬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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