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xdfhbh (bxdfhbh)》之銘言:
: 一世之尊抄襲周杰倫的歌詞,這是嚴重侵犯版權的行為。
: 一世之尊的版權和作者ID都屬於閱文所有,閱文從中獲得商業收入。
: 那請問,周杰倫的公司,有沒有可能控告閱文,向閱文求償?
: 如果可以的話,起點里抄襲的可多了,比比皆是,我非常高興能看到閱文因此破產。
: 閱文擬定奴隸約的時候,想不到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把自己搞破產吧,哈哈!
比起抄襲我覺得說引用比較恰當拉,畢竟不同領域的東西
(並不是說引用沒有版權問題,只是覺得說抄襲好像哪裡怪怪的)
剛好之前接觸過一些音樂版權相關的東西,順道說說好了
基本上,詞、曲的版權是分開計算的,有時候還會在不同人甚至不同公司手上
所以這一世引用部分的著作權人應該是方文山或音樂公司(除非周杰倫買下版
權)
然後詞曲著作權的轉授權基本上還蠻常見,通常是查詢版權公司、詢問,然後
有版權公司就會報價,除非特殊原因不然通常不會拒絕
(之前待參考書出版社,看過被打槍的,有首歌的版權剛好在另一家參考書出
版社上,對方說有競爭,直接拒絕授權,最後只好換歌)
授權價格浮動蠻大,大概兩千多到四千多都有看過(四千多那個單純只有詞,
不過那首歌比較有名),音樂公司會依照產品類型報價(CD、樂譜書或者其他)
所以在台灣來說,雖然過程蠻繁瑣的,不過不難處理
中國怎麼樣不清楚,不過應該也會有個標準的流程。閱文那麼大的集團,一世
又是比較知名的作品,我想應該不至於那麼一點小問題都處理不好
(如果因為歌詞問題影響到一世,對他們來說太不划算)
不過如果是其他作品,那就比較難說了
其實我個人還蠻喜歡小說裡引用音樂的,有時候還會特地找來聽
不過老實說...個人覺得一世引用煙花易冷的部分...歌詞很搭,找來聽以後覺得
曲有點破壞氣氛XD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