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不是要護航,而是對「分鏡版權」的認定感到疑慮。
前陣子剛好有學設計的朋友在跟我討論過這個問題。
就以一般圖片設計,從來不會有以姿勢、視角、人物動作、表情來作為版權認定。
所以出現
https://goo.gl/CGAJAu
無論畫的或照片,一般不管怎麼借鑒,都是合法的。
但他沒遇過這麼奇葩的,拿到小說授權但沒有漫畫授權。
這也是我好奇「分鏡版權」認定的原因。
要認為抄襲分鏡,必要的要素是什麼?
例如
1. 在同一個劇情情節,不得使用同一個視角
所以
![]()
http://m.imgur.com/j4lnOXL
http://m.imgur.com/rhvDHy7
2. 類似情節人物不得使用類似表情或動作
所以
http://m.imgur.com/K0CApHY
http://m.imgur.com/kNgEvBc
http://m.imgur.com/uJ4pY6c
3. 類似情節人物不得使用類似位置安排
所以
http://m.imgur.com/7y1MfEn
http://m.imgur.com/j4lnOXL
基本上,我覺得就是一種是雙方面的規矩。你規矩越嚴,在有版權爭議時,創作就越困難。
有利於一方,自然不利於另一方。
反之亦然。
但也不是在狡辯這動畫真的「很不抄襲」。一般人看到那個一模一樣的推眼鏡動作,
http://m.imgur.com/3iZun4V
或是一樣的背豬動作。
覺得沒有鬼也很難吧?
但這些都與「分鏡版權」有關係嗎?
應該都已經是高相似度的繪圖了吧?
(能夠重疊計算相似度)
所以我才會說,我不懂「分鏡版權」的認定問題。
是作品中,多次出現相同視角?
若以類3d動畫則不採用此認定,這樣?
否則以「分鏡版權」討論,真的有點難以理解就是了。
btw,以上前提均為原作未曾詳細敘述,而新出現於漫畫中之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