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zardfizban (瘋法師)》之銘言:
: ※ 引述《linzero (【林】)》之銘言:
: :
: : 有看到有人PO整份新合約
: 這份契約最狠的部份是在於:
: 乙方所有收入都是甲方淨收益的分成。
: 契約中對淨收益的定義:
: 1.10 淨收益
: 甲方營運所獲直接收入扣除成本(包括但不限於渠道費用、運營費用等。)後的收益部份。
: 這合約比什麼買斷狠多了好嘛!
: 淨收益定義中扣除的成本還不限渠道和運營費用。
: 那是不是只要每次都讓成本等於大於收益,乙方就一毛錢都拿不到了?
這種合約條款和完淨收益不大於零的手法,大約二十幾年前教父二就提到
好來屋這樣玩小說作家。和作家簽約拿小說授權拍電影,支付方式就是電影
全球上市之後的「淨收益」。然後淨收益是負的,電影公司的製片和演員和
院線等賺飽飽的,作家一毛也沒拿到。
: 說難聽點,起點想的話可以全拿所有東西,然後一毛錢都不用給作者,出事的話責任還是
: 作者扛。
: 這真的神了......
小說以外的演藝界呢? 像是寫歌寫曲或者向韓國少女團那種呢? 中國這些年不也是
各種動作在推出娛樂產品? 那些方面有甚麼奇怪的契約條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