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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布處條約,對兩邊來說都算不太成功的條約。
攤開地圖,該條約對雙方的損失如下:
清:放棄了從額爾古納河到貝加爾湖的領土,
將邊界確立在沿阿穆爾河以北的外興安嶺一線,
放棄了西伯利亞大片土地,以及在上方生存的蒙古部族,
還有地底下的各種礦藏。
俄:承認黑龍江和烏蘇里江流域,包括庫頁島在內的廣大地區是中國領土。
放棄了能深入西伯利亞可航行的河流,及往東擴張的可能性,
甚至可以解讀成是暫時放掉向東的海權都不為過。
要是放任帝俄繼續往東走,一個不小心俄軍推到北京城下不是不可能,
相對清朝就要更多的軍隊守邊,加上還有一打八年的三藩以及歷經三朝才解決的新疆西藏
清朝這條約算是簽的不錯了。
但有趣的是,對於俄國來說,他們才覺得這條約是不平等條約啊!
所以才有了後來1858年的《璦琿條約》和1860年的《北京條約》,
重新劃定疆界,這條疆界扣掉後來讀力的蒙古國,就跟現今的疆界相去無幾,
再說,當時定的《尼布楚條約》,在廣大的沃土跟有自然疆界能守之間取捨,
相信後者對減輕軍備壓力是能起些作用的。
雖然說平三藩及定新彊西藏,確立了清朝在中國的統治穩定,
但晚輩以為,或許就是這幾場大仗,在所謂的康雍乾盛世中
投下了未來皇帝財政及政治壓力的種子。
再對比之後所簽的各種條約,《尼布楚條約》算是簽的成功的對外條約了
RE:
當然當時在雅布薩認真處理是會贏,但是打跑了所謂的"探險隊"。
後面來的可能就是帝俄的正規軍。
假設清朝有世界觀,晚竊以為
頂多就是《尼布楚條約》界線堅持以外興安嶺的諾斯山,到直至諾斯海岬為界這樣
然後盡快爭取時間整頓軍務,清朝中期開始的軍務根本就是疊床架屋
到後來領餉的跟能打的數量落差不小,甚至到後來領軍的大臣還要自己籌軍餉
但要真這樣發展,搞不好到時候二戰軸心國就會是大清取代日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