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學弟來信詢問傷科店的好壞等等,就借版面簡單回答:
一、每個人對傷科店的定義不同,不建議用簡單三字就進行討論。
有人認為只要有推拿師就是傷科店,
另外有人認為推拿師主導、醫師只蓋章的才叫傷科店。
建議與人討論前先溝通一下定義。
二、我個人不反推拿師,但反對「詐欺健保」。
這樣子,我的個人立場延伸起來就是
「只要醫師有看診有做治療,那我不反對符合法規的推拿師存在」。
三、如同醫師各有各的專長一樣,推拿師在合法範疇之內能做的也都不一樣。
我是建議醫師自己要有一把刷子,不管是針是傷,要能獨立處理好患者。
這樣子對於醫師的角色才能扮演良好。
四、一直以來,走偏門總是比正途好賺錢。
如果你想走正路,就不能忌妒羨慕人家錢賺得多。
五、現有健保制度下,傷科本來就是賠錢貨。
所以你看到誰用傷科賺大錢,其中奧妙盡在不言中。
安貧樂道是現在台灣中醫師的安心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