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甜出事了!被陸官方認定「違法代言」重罰314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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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甜。(圖/CFP)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官媒《央視》28日報導,演員景甜因違法廣告代言行為,被廣東省廣州市市場監
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共722.12萬元人民幣(約3144萬元新台幣)。
報導提到,市場監管總局2021年底進行廣告監測時,發現演員景甜為廣州無限暢健康科技
有限公司相關商品的廣告代言涉嫌違反廣告法有關規定,按工作流程將有關線索派發廣東
省廣州市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核查處理。
廣州市市場監管局調查發現,廣州無限暢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選用景甜為其生產經營的「果
蔬類」食品作廣告代言,相關「果蔬類」食品為普通食品,該公司無有效證據證實其具有
「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景甜在應知法律法規規定普通食品依法不得進行治療、保
健等功效宣傳,且未經有效途徑對代言商品有關功效進行核實的情況下,仍以自身名義和
形像在廣告中宣稱代言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其行為已違反廣告法有關
規定。
廣州市市場監管局指出,景甜上述廣告代言違法所得共計257.9萬元,依法對景甜作出沒
收違法所得、罰款464.22萬元(罰沒金額合計722.12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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