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ppy138 (正義同學)》之銘言:
: 現在我不確定要用哪個方案。
: A方案是我跟另外二個老師合夥,
: 合開國中補習班。
: B方案是整個補習班是另外二個老師的,
: 我只是去租教室,
: 一個月除了一萬元租金以外,
: 由於招生是其中一位安親班合夥人招生的,
: 所以我另外再跟她二八或是三七拆帳。
: 很多老師都寄信給我,叫我不要合夥,
: 怕是有金錢上的糾紛。
: 搞得我現在也猶豫不決,
: 還是租教室這樣比較單純嗎?
: 因為我自己一個人開的話,
: 會比較擔心招生的問題,
: 而且立案也很麻煩,
: 真是徬徨啊!
: 最後,謝謝老師們的來信。
對自己的自信到什麼程度,就選擇什麼做法。
合夥的意義在哪邊?
不外乎怕失敗、招不到學生、希望有夥伴、或者希望更快讓補習班進入狀況,
沒有人會因為確定賺錢而去找合夥人。
所以要確認自己的自信,如果確定自己能撐到賺錢(有足夠的本金),
那一個人打拼就夠了。
而如果對自己的未來很模糊,不知道怎麼做、或怕招不到生,
找有經驗的合夥人是不錯的選擇,
至於金錢的分配或者利益薰心等事,可藉由完善的合約來制止人心變動,
最起碼也是等到賺大錢才會見利思遷,賠錢大家都想快點結束,極少有大糾紛。
這邊會建議三人先合討合約內容,並詳細的分配工作職責與資金支出,
最好可以三人各拿出一筆錢,共同存放在可相互信任的帳戶內,
然後討論如果帳戶內錢不夠燒該如何延續合夥關係,
也要把賺錢時的比例分配寫清楚(盡量想,寫清楚,以後有紛爭就小。)
舉例大項,如果補習班場所沒有著落,房租該如何分配;
如果三人之中有人有房子可以當補習班場所,其它兩人該拿多少房租給房子主人。
而以原PO為例,有合夥人主安親班,而原PO主國中教學,
賺錢或賠錢時的比例如何分配(拿錢出來也應該有比例分配)。
懶人包:
不要怕合夥,用以後一定會撕破臉的心態去討論合約內容,
能討論就討論,不能溝通就早點認清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