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發言不當處分

作者: CCOwen (夙興夜寐枉徒勞)   2015-11-15 23:28:25
查 happy138 於前篇公告過後,仍然有離題之回應,且語涉貶低攻擊之意
依板規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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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批評其他版上老師的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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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水桶7日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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